崔永元日前爆料圈内某演员的“阴阳合同”问题,明星税收问题引发全网关注
自从影视圈“阴阳合同”黑幕曝光之后,明星的税收问题变成了全国人民关注的焦点,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影视行业税收征管。
据有关媒体爆料,自8月1日起,影视圈执行新税制,其中征税模式变更,带来税率大幅增长,从原来的核定征收改为查证征收,税率从原本最低6.7%左右,直接飙升到42%,而且要求按照新税制一次性补缴6个月的税款。目前但该规定还只是传闻,税务总局称暂未执行,或许是目前尚未下达正式通知。
据了解,不止是影视圈明星受到波及,连影视文化类的工作室、编剧工作室等也未能幸免。据“编剧帮”消息,目前有多地编剧工作室所在园区收到消息,称经营范围属于金融投资类、房产经纪类、影视文化类的公司、工作室,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律改为查账模式征税。其中针对影视文化类公司的规定,是最近一个月内接到的通知,需要补缴上半年的税款。
据“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文章称:某大陆电影公司高层分析,以一亿元片酬为例,按新税制要多缴纳3100多万元的税,因成本大增,目前全国叫停了多部影视作品,甚至有影视公司因为补缴税款而宣布破产。
此前明星工作室以及影视类公司,多选择开在霍尔果斯或者江苏无锡,会享受多种税收优惠政策:
1、如果明星的公司开在霍尔果斯,头五年可获免除五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是6.78%(6%增值税+0.78%附加增值税),没提个人所得税的事。
2、如果明星的公司开在江苏无锡,那么税率是9.78%(6%增值税+0.78%附加增值税+3%个人所得税),没有企业所得税。
3、如果明星的公司开在江苏徐州,那么增值税以地方留存50%-70%扶持优惠,企业所得税以以地方留存70%扶持优惠,个人所得税按照0.5~3.5%进行核定征收,综合税率只比无锡略高。
据匿名业内人士分析:“仔细看了几篇关于明星交税的报道,基本可以判定,大多数明星(以及这次受波及的演艺圈其他相关行业从业者)并没有偷税漏税,甚至连避税都不是。这是很多地方政府及下属各种产业园区,为招商引资,给出一些减税的优惠政策,以吸引明星去那里注册公司,这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这类做法早就有,各地都有,也不局限于针对某一行业,面向很多行业都有。这么做本身也是在地方政府部门权限之内的。”
该人士认为,“现在要求取消针对明星的税收优惠,虽然园区可能涉及违约(企业入驻时与园区会签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但勉强可算作‘不可抗力’。可是要求明星的公司以最高的税收标准补缴之前的税,这是有待商榷的。”
税收方式的变更,同样在编剧行业内引发强烈反响,许多从业者表示,增加税费,且需补交前半年税款的规定,让本就处于弱势的编剧行业雪上加霜,将会打击人们入行、创作的积极性。这些消息给许多编剧带来了极大困扰,有人表示已经签订的税前合同不知如何处理,急等确切消息,有些影视公司在观望,项目暂时搁置。补缴前半年税款的消息更是让工作室表示承受不起。
8月2日,一直热心于影视行业发展和编剧权益维护的编剧余飞,发布“查账征收”征集意见的通知,号召编剧同行说出自己遇到的困难或困扰,以及意见和建议。一日之内,余飞收到超过五百位编剧的留言,此外还有少量制片人、导演、演员、摄影、美术的留言。他表示已经在8月3日将意见汇总成文,呈送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