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龙《天将雄狮》
日前,由成龙主演的电影《天将雄师》的独家数字版权被华视网聚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购买,近3000万的价格也创下了国产电影数字版权价格的新纪录。虽然国内电影如今的主要收入仍在于票房,但随着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电影在新媒体中的价值越来越大,出品方也越来越重视电影的数字版权。如今的电影数字版权的市场情况如何?未来电影在新媒体中的价值如何挖掘?华视网聚副总裁金永全近日接受记者专访。
除了《天将雄师》,华视网聚还以近千万的价格购买了刚刚下线的《京城81号》。金永全告诉记者,华视网聚是一家致力于做B2B版权贸易的公司,从华谊兄弟、中影等出品方那里购买影视版权,销售给广电、运营商、视频网站等平台。在电影方面,去年购买了70多部院线电影的数字版权,今年会进一步增加电影的数量。
“让数字版权成为产品,而不是简单的赚差价”是金永全对挖掘影视数字版权价值的总结。“作为中间商,倘若只是赚取买进卖出的差价,无法把数字版权的价值发挥到最大。”金永全说,由于他们是分销商,从出品方购买到版权后,可以出售给各视频网站、数字电视、手机平台、机场等,这样一来,从他们手中购买数字版权的所有新媒体平台不仅放映了电影,而且也是电影的宣传平台。
此外,华视网聚还拥有一个院线电影频道,在湖北、云南等地都已经落地,并会逐步在全国落地。“因为我们积攒了足够多的片源,因此这个频道是国内唯一专门放映刚刚下线的院线电影。”“买到影视作品的数字版权并不是难事,关键是如何把他们的价值发挥到最大效果。”金永全说,版权贸易公司就是要让影视作品在新媒体这个渠道中得到充分的放映,让更多的观众看到影片,并利用这些渠道为影片宣传。“这样才能发挥影视作品的价值,提高出品公司的影响力。”
电影数字版权如何定价?
提起电影数字版权价格,金永全认为用“过山车”形容最为贴切。他告诉记者,在2010年以前,一部电影的数字版权仅为一两万元,这还是优秀影片的价格,小成本影片数字版权价格会更低。而在2010年、2011年短短两年内,影视剧的数字版权集体大幅提高。“那时,因为国家对于盗版打击力度的加大,同时国内多家视频网站上市或将要上市,所以影视剧数字版权大幅提高。”金永全回忆,此前价值50万电影数字版权可以买到150万以上,电视剧的数字版权更是天价。但好景不长,在2011年底,影视剧的数字版权价格又迅速下降,直到近两年才有所回升。
对于如今的价格,金永全认为是一个较为理性的,而且是符合市场规律的价格。而谈及定价是否有章可循,他说这是个市场行为,但家家也有一笔账可以算。“在新媒体中,经过三四年的经营,一集电视剧、一部电影可以产生多少点击量,多少广告收入,都是大概可以评估出来的。对于新媒体而言,评估一部电影数字版权的价值,不仅是看它能够产生多少资金收益,而且还会考虑到它给新媒体自身增添的影响力。”金永全说。
相比电影,电视剧更受新媒体喜爱?
由于各大视频网站现阶段仍主要依靠免费播出,通过提高点击量来带动广告的盈利模式,因此有业内人士分析,相比电影,电视剧更受新媒体的青睐,因为后者对用户的粘连度更高。
对此,金永全也表示,在市场中,热播电视剧的版权大多数情况下的确比电影更具竞争力。
在新媒体平台,电影在当下的价值不如电视剧,但电影的长尾效应强于后者。在上映的前三个月,一部电影能够有3000万到4000万的点击量便相当好,但一部热播的电视剧的点击量可以轻松过亿。
“新媒体一般更注重当下的效益,所以他们对于电视剧版权的竞争会更激烈。”金永全同时表示,这并不代表电影的数字版权价值就比电视剧要低。一部十年前的电视剧在网站中的点击量很低,但十多年前拍摄的经典电影仍有不错的点击量,因此算下来也不会比电视剧的点击量低很多。更重要的是,视频网站注重的是内容结构上的均衡,电影、电视剧等不同形式的内容都要拥有,因为他们的主体受众不同,视频网站要通过丰富的内容,吸引不同用户群体。
新媒体为何不直接向出品方购买数字版权?
金永全告诉记者,像华视网聚这样的数字版权交易公司国内还有几家,他们都是先从出品方那里购买数字版权,大多是独家版权,然后再卖给新媒体,而出售给新媒体的都是非独家的使用权。新媒体为何不跨过这些公司,直接向出品方购买数字版权?
“其实就是在于价格。”金永全说,新媒体一般不会购买电影的独家版权,每年也只会购买十多部电视剧的独家版权。这样做是因为购买独家版权的价格相当昂贵。以大型的电视剧为例,每集的价格在100万左右,40集的电视剧就要4000万,电影的独家数字版权同样价格不菲。
“我们是分销商,十多个网站在我这里购买,每集电视剧的价格只有10万左右,所以视频网站在这里购买版权会很便宜。”金永全说,对于视频网站而言,内容丰富是第一位的,不一定要有多少独家的内容。前些年也有不少视频网站尝试打造独家版权,但成本相当高,之后很难收回成本。
同样,对于出品方而言,在价格差不多的情况下,更愿意和他们合作。因为影视作品除了产生经济价值外,还要产生社会价值,让尽可能多的观众看到自己的作品,是出品方希望看到的,若只卖给某个视频网站,这点便很难达到。
未来电影在新媒体产生的价值会超越影院?
“未来电影在新媒体取得的收入很可能大于影院收入”是金永全对电影数字版权价值的大胆预测。在他看来,尽管如今国内电影的收入90%以上来自票房,但未来新媒体会对影院产生更大的冲击。“因为人们去影院看电影需要时间成本,所以未来在新媒体上观看电影的人数将超过去影院的人数。”
金永全告诉记者,未来,新媒体中的内容会越来越丰富,而随着技术的不断出新,观影体验将不断提升,付费方式也会愈加方便。等到流量问题解决后,在手机等移动端观影的限制亦会大大减小。“等到那时,新媒体对于传统影院的冲击将大大强于现在。”金永全认为,随着技术问题的解决,在新媒体观影的用户将大大增加,“到时候,电影在新媒体的发行会和院线同步,甚至早于院线都是有可能出现的。”
同时他也表示,影院的社交功能和观影体验的优势仍会存在,因此新媒体不可能完全取代影院,但未来电影数字版权的价值将进一步加大。
「部分对话摘录」
对话华视网聚副总裁金永全:未来新媒体或将和院线同步发行影片
记者:华视网聚等版权贸易公司,在与出品方和新媒体交易版权时,是以何种方式买进和卖出?数字版权年限一般是多少年?
金永全:从出品方手中购买数字版权时,一般是采用买断的方式,也有和票房捆绑的方式。有些小成本影片的出品方,对于影片的票房期望不高,对于这样的影片大多采取直接买断数字版权。有一些影片,片方的预期会与我们的预期差距很大,或者双方都不好预判影片票房时,在数字版权的价格上便采取和票房捆绑的方式,价格会随着票房的提升而增加。华视网聚把影视剧的数字版权卖给新媒体后,在收费期间采取的是分账方式,免费播放后,产生的收益全部归新媒体。在版权使用年限方面,出品方一般卖出的是5年、7年、10年不等。而我们卖给新媒体的使用年限一般会在1至2年。这是现在国内约定俗成的年限。
记者:这些电影一般会隔多久在新媒体中放映?
金永全:一般是影片上映后15天、21天、30天,也有40多天的。因为有些影片可能在影院上映一周,甚至几天就下线了,这时影片在新媒体上两周后就可以播出,并且在最初的阶段是收费的。如果合同中规定的上线时间到了,但影片仍没有在院线放映,一般都会可以把时间向后延续,首先要保证出品方的票房收入。
《中国电影报》:华视网聚在购买电影数字版权时,是如何评估它们的价值的? 金永全:对于电影、电视剧价值的评估是公司的核心。这方面有30多项的评估,除了从演员、导演等方面的评估,还有许多其他项。例如影片的产地。内地影片、香港影片、美国影片的市场潜力有多少不同,公司都有数据分析。比如印度影片和泰国影片在国内的价值到底有多大区别,英国影片和法国影片有什么不同。它们之间的差距很难用经验判断,但数据可以帮助我们对它们价格进行比较。同样数据还可以对影片类型进行评估。在国内,爱情片排在第一位,喜剧片则排在第二位。此外,还有对当下的市场情况也有评估,不同时间段,市场对于不同类型、题材、演员、导演的反应都是不同的。我们会综合这些数据,以便指导公司购买哪些影片,价格又是多少。
记者:华视网聚未来将如何进一步挖掘电影数字版权的价值? 金永全: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新媒体为核心,并对上下游进一步开拓。对于下游,公司将进一步拓展更多的渠道,并和新媒体有更深层的合作,如免费提供影视版权给他们,从而和他们进行分账。因为未来影视作品在新媒体中的收益会越来越大,现在有些影片在新媒体中的收入已经大于票房收入,因此未来新媒体和院线同步发行影片将成为可能。有了足够大用户数据后,公司将参与到上映的制片,针对用户需要制作影视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