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文件图片
之前未得到证实的一份由广电总局下发的通知:“凡是有劣迹的导演、编剧、演员等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视剧,要慎重考虑”,曾广泛流传。这份9月29日发出的通知日前正式公开。从这份红头文件的内容不难看出,其中“封杀劣迹艺人”的严正态度以及对“吸毒”“嫖娼”行为的明确点名,"出轨"等道德问题则未提及。
受此影响,原定于10月24日上映的柯震东新片《我的情敌是超人》之前低调撤档的新闻也在情理之中。不仅如此,近日在各大卫视开播的抗战连续剧《红色》也赶在开播之前,将涉毒演员高虎在剧中的客串戏份删除。
在9月24日时光网的相关新闻中曾报道称,广电总局已告知各大卫视,要求“凡是有劣迹的导演、编剧、演员等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视剧,要慎重考虑”。今日,一份疑似该文件内容的图片开始在网络上流传。其中,“吸毒”“嫖娼”被点名纳入“劣迹”范围。而各大电视台均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此文件。
在如今公开的“通知”中,明确表示:一段时间以来,个别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因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其行为触犯了法律法规,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对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尤为不利。除此前提及的电视剧作品外,由“劣迹艺人”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节目、网络剧、微电影等也都被要求暂停播出。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的有关文件图片
通知全文如下:
新广电办发2014100号文件
《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总局机关各司局,中央三台,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电影频道,中国教育电视台:
一段时间以来,个别编剧、导演、演员等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因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其行为触犯了法律法规、败坏了社会风气,尤其是作为社会公众人物,损害了行业形象,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对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尤为不利。广播影视作品是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历来倡导广播影视从业人员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道德,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历来倡导广播影视文艺工作者追求德艺双馨,通过优秀作品和良好形象在社会上传播正能量。为进一步净化音频、荧屏、银幕和网络环境,营造良好从业氛围,现重申有关要求如下:
一、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坚持正确导向,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不得制作、播出以炒作演艺人员、名人明星等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看点、噱头的广播电视节目;暂停播出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各类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广告节目。
二、各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在电视视频点播、电视回看等业务服务中,暂停播出(点播)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和各类电视节目。
三、城市电影院线、电影院、农村电影放映院线和电影队暂停放映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
四、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暂停传播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网络剧、微电影和各类节目,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剧、微电影;不得制作传播以炒作演艺人员、名人明星等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看点、噱头的网络视听节目。
五、在广播影视对外交流中,暂停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和各类节目的赠送、销售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