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晚上8时左右,有一张手机屏幕截图在微信朋友圈被疯狂转发。图中显示了一条来自“影视头条”的新闻推送,内容是说“【总局新规】网传总局新规:女主角从头到尾一定只能喜欢一个人”。
伴随着这条传闻而来的,是早前流传过的“盘点总局近十年以来的禁令”再次被转发了起来。有的网友问着“真的假的”,也有诸多网友认为消息不属实,“总局尽管常出规定,但是这项规定有些蹊跷”,希望此类消息不再被散布。
那么这项“网传总局新规”是怎么传出来的?11月26日,记者联系到了新闻源头、当事人@青春剧未央 。
相关微博已被举报
据“影视头条”相关新闻显示,该传闻来自于11月24日@青春剧未央 的新浪微博内容。截至11月26日,该条与总局新规相关的微博被26位网友以“发布不实信息”为理由举报,新浪已给出初审结果。
@青春剧未央 11月25日在微博中给出相关解释:“昨日下午跟某电影编剧(为保护对方,只能看私信截图)交流,确实因为女主喜欢两个人,总局说怎么可以一会喜欢这个一会喜欢那个,让拿回去改~对于我用了‘规定’两字是我个人用词不精准,感到抱歉,我应该用‘剧本要求’表达,类似于对‘小三不能有幸福’的要求~ 我只是对此消息惊讶之余也提醒其他编剧~没有造谣”。
当事人还原事件
11月26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微博认证为影评评论人的@青春剧未央 ,据她的微博资料显示,她是90后,来自四川成都,目前粉丝已经超过25万。
@青春剧未央 向记者回顾了此次网络传播乌龙事件的原委,11月24日下午3-5点左右,与往常一样,她和自己的编剧朋友在线聊天,好朋友的电影剧本又被总局勒令回去修改,心情沮丧,而且对于此次要求修改的原因感到极为惊讶和不解。“她来跟我抱怨,说对这样的意见做法很诧异也难以理解”。 @青春剧未央 在自己的个人微博中发表了对此次谈话的感想,希望可以提醒其他编剧的同时,也顺便吐槽一下奇葩的剧本意见,“因为我经常会在微博上吐槽很多东西,所以很随意就发出去了,没想到引来那么大影响”。
当新浪客服发出判定私信时,@青春剧未央 才知道自己被举报了,“当时发完后我就下班回家了,到家我才听其他朋友和粉丝跟我说”。@青春剧未央 这几天甚至有点害怕警察找上门来。
举报者称总局官网未列出这条新规定,@青春剧未央 告诉记者自己当时特别纳闷怎么会扯到官网去,“后来我才反应过来,微博文字中我用了‘规定’二字”。她再三向记者解释,和编剧朋友的交流只是针对当时那个的剧本,并不是说总局出了新规定,类似“小三不能有幸福”的剧本要求是存在的,只是总局肯定没在官网没有列出来,“我自己用了规定两字,浑然不知这两个字的分量,我对自己用词言论的错误感到抱歉,感到自己的笨拙”。
@青春剧未央 对于此事造成这么大的影响表示“始料未及”,“媒体大号特别官方网站以后在报道事件的时候希望可以做出查证,毕竟他们的影响力比我们这样的普通网络小用户强很多,不能每次都说经某微博某网友爆料,或者网传,微博毕竟是个人的,个人的内容信息没想到会有那么大的牵涉范围和影响。媒体截然不同,公信力极强,信任度也成为了很多普通人的标准”。
有新规请看官网
@青春剧未央 向记者表示,“对于电影剧本中女主喜欢两个男生,总局的修改意见肯定是存在的,因为我的编剧朋友已经拿回去想办法修改补救了”。她认为自己此次微博发言的失误在于“随意性太强”,“我的微博关注小说改编剧为主,偶尔也关注其他影视剧的消息,定位很窄,粉丝20多万,虽然不多但很活跃,好不容易积攒一年多的信誉度,我没必要捏造假消息摧残自己建立起来的号”。
记者也试图联系总局的相关负责人,截至发稿前都未收到针对该事件的正面回应,有关工作人员一再表示如果要采访需要通过官方流程,如果有“规定政策”出台,请前往官网查询。
记者采访了几位电视台的几位选片人,他们透露无论是剧本审核还是采购影视剧,触及总局明文规定禁止的内容一定会被“打回”,如果内容中有不够恰当的地方,也会被要求重新修改进入再审阶段,“影视剧女主角必须从一而终,我们还没有收到相关规定,可能只是剧本交上去之后的一个质疑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