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股份周二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陕西金花影视制片有限公司96%股权转让给自然人李文红,交易价格为100元人民币。
上述交易价格的确定,是鉴于金花影视目前无任何实物资产,截止2014年9月末,总资产中只有历年累计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41.09万元,历年应付账款95.35万元,净资产为-77.55万元。
金花股份称,金花影视近年来处于实质停业状态,同时公司与其之间不存在提供担保、委托理财以及其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其股份,金花影视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据资料显示,金花影视为金花股份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6年1月,法定代表人秦川,经营范围为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片)策划、拍摄、制作、发行;企业形象设计、设计制作影视、印刷品广告等。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48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96%,西安金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4%。
据公告显示,金花影视主要业务为影视剧的拍摄等,该公司近年来没有进行任何影视剧拍摄,也无其他业务活动,处于实质停业状态。该公司业务与公司制药主业在经营上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同一业务体系。根据公司
发展战略,公司坚持以制药工业为主,将该公司股权予以转让,实现非主营业务的整合和剥离,可以使公司更加集中精力发展制药主业,更好地把主业做大做强,更优化配置公司整体资源,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未来业务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