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三院官方宣判结果微博原图
琼瑶告于正等侵害著作权案今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根据北京市三院的官方微博宣布的结果,《宫锁连城》对琼瑶(本名 陈喆)作品《梅花烙》构成侵权行为。包括于正(本名 余征)在内的被告方面被勒令向琼瑶赔礼道歉并向其支付500万元人民币赔款,湖南经视公司、万达影视传媒公司等被告公司需要停止宫锁连城的复制、传播和发行。
宣判结果公布之后,于正方面通过微博官方账号“@于正工作室” 迅速做出反应,并表示将依法提起上诉。这场持续了八个多月的侵权案可能还需要一些时日才能尘埃落定。
不过这次的侵权案事件也鼓励了更多人加入著作维权的队伍里。今天早些时候悬疑作家周浩晖也通过官方微博公开表示将要起诉于正,理由是于正的《美人制造》最后两集原封不动抄袭《邪恶催眠师》。
琼瑶告于正侵权事件时间线
2014年4月8日
由于正出品的古装连续剧《宫锁连城》登陆湖南卫视。剧集开播之后引发了热烈讨论。有网友吐槽说剧中主从关系和部分支线支线情节是多年前琼瑶小说《梅花烙》的翻版。
4月15日
琼瑶发表了致广电总局的一封公开信,陈述她的作品从《六个梦》、《梅花三弄》到《还珠格格》无一例外被于正抄袭盗窃还被糟蹋,要求电视台停播该剧,此外她还表示自己为此一气之下已经病倒。
公开信发布后,于正也通过微博对此事进行了回应。他声称抄袭是“部分网友和媒体炒作出来的耸人听闻的话题”,而“《宫锁连城》的剧本也在第一时间交给了创翊文化(即琼瑶的公司),并得到了对剧本和合作的肯定,且当时并没有觉得有问题”,这绝对只是一次巧合和误伤。因此于正劝琼瑶能够“消消气,不要伤了身体。”
4月28日
琼瑶方面发函宣布已经委托律师向于正等方面就《宫锁连城》侵犯其著作权一事提出诉讼。此后播出该剧的电视台表示没有接到禁令,所以仍将继续按计划播放。
11月16日
于正来到北京参加关于这场侵权案的法学研讨会,他在会上回应称“大家都是参照的红楼梦,不存在抄袭”。
12月5日
琼瑶告于正等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悉起琼瑶方面向于正等被告索赔人民币2000万元。与此同时,她也宣布会将本案胜诉之后获得的赔偿金捐赠给大陆慈善机构,用作偏远贫困地区教育基金。
12月11日
包括《北平无战事》《泰囧》《红高粱》《中国合伙人》等影视剧作的编辑在内,共有109位著名编剧联名发表声明力挺琼瑶维权。
12月25日
侵权案一审宣判,于正等败诉。判决书中要求于正等被告向琼瑶公开道歉并赔偿人民币500万元。判决结果公布后不久,于正方面表示判决证据不足,将依法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