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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甫仁:综艺电影之争要理性不要任性

综艺电影的“低投入高票房”,是新模式(IP)之胜,是产业链之胜,不是单部作品之胜,不考虑电视综艺的前导效应,把《跑男》大电影单独拿出来跟一部常规电影相提并论,不合理。

节前,笔者注意到了这次发生在党报和名导之间的论争,特意对相关文章进行了梳理。

人民日报系统至少先后发过三篇文章,其中一篇名为《怨天怨地,不如自己拍出好电影》,发在人民日报文化版,正是这一篇引起了冯小刚不客气的回应,紧接着,人民日报系统下的微信公共号“一撇一捺”(微信号rmrbzbs,应该是人民日报总编室缩写)发出《冯小刚的四个逻辑错误》进行反驳。在此之外,人民日报文艺评论版也曾刊发过中国电影家协会秘书长饶曙光文章.《“快餐”和“任性”不会成为新常态》,认为综艺变电影有其合理性,但“任性”会伤害中国电影产业。该文不在此次交火的范围之内。

个人观点是,1、综艺电影的“低投入高票房”,是新模式(IP)之胜,是产业链之胜,不是单部作品之胜,不考虑电视综艺的前导效应,把《跑男》大电影单独拿出来跟一部常规电影相提并论,不合理。在这样的比较基础上,冯小刚说五天时间制作出来的电影赚大钱,会败坏风气,其判断的前提不准确:没有此前电视综艺节目收视、口碑和经验的累积,就不会有这部综艺电影。而因为它票房高,就说它品质好或者说冯小刚电影拍得不好,同样没道理,你能说《跑男》大电影比《私人订制》或者《1942》品质好吗?

2、就具体这部《跑男》大电影来看,一般的评论是:画面和故事都明显粗糙,效果甚至不如电视版综艺节目。不看作品就敢发表观点,而且站在这样一部品质欠奉的电影一边,替它说话,就成了一种空洞的表态和意气之争,难以服人。脱离具体作品品质发表观点,是《怨天尤人》一文的致命伤。

3、从标题《怨天怨地 不如自己拍出好电影》上可以看出,文章是带有情绪的,其潜台词是你冯小刚的电影票房不好,反倒埋怨别人抢饭碗,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这就不是观点之争了,而是带有情绪的诛心之论。即便冯小刚的观点背后有这样的潜在动机,作为人民日报,也不能诛心,而应聚焦观点本身,以理服人。后边微信公共号上的文章《冯小刚的四个逻辑错误》就更是如此了,太小家子气,“乌鸦笑猪黑”的说法,确实不妥。

4、“观众自有判断”的说法似是而非。很多观众去看《跑男》并不能证明《跑男》大电影品质好,尤其电影是消费之后才有品质判断的,很可能边看边吐槽,或者看看就算了。从较长的时间段来看,说观众有自己的判断似乎是站得住脚的,但放在一时一地的某部具体作品上,很可能是错误的。

5、综艺电影将会越来越多,可能会成为一个类型(即产业链衍生电影扎堆PK),届时将会“观众自有判断”,优胜劣汰,也会产生类型的自我成长,再像《跑男》大电影这样粗糙不讲究,很可能就把牌子砸了。新模式的优势,对新事物的新鲜感,都会渐趋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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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枯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