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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石天琦:一个文学包身工经历的潜规则

直到3月23日晚上和3月24日早上,石天琦终于借一个粉丝帐号“@石天琦星闻”发布了一条短小的个人声明,又借凤凰网的专访表达了对此事的看法,笼统说起来就是:

大约是3月20日晚上,新浪微博上,帐号“@dd84518”(即言晓川)称:女演员石天琦的新书《东宫·繁华沉梦》抄袭她的作品《绝色惑妃》。

令人更想不到的是,这条至今只有5个转发和0个评论的微博,在3月22日下午13点,就被新浪网博客频道的官方微博“@头条博客”截取,内容改成:

【言晓川 :演员石天琦新书抄袭】@dd84518:她的图书年初上市,而我的小说早已在2012年签约,网站为了不能见光的利益出卖作者,将作品冠在了她的名下!并且删除了《绝色惑妃》在网站渠道上的痕迹,把我在2012年发表的作品改成了2015年,造成我在这女演员之后发表的迹象......

似乎,正因为有了“@头条博客”的如此发声,包括“@言晓川”在内的新浪微博其他几个帐号,如“@久爱吾冥灵”“@云丹曲珍_46639”等等都在3月22日这一天以及之后发布了相似的相关微博,而且大多都是有链接,有截图,看起来好像是之前早就做好了准备充足,或者就等着一个重要的传播源掀起话头呢。

其实,你若再仔细去阅读“@久爱吾冥灵”“@云丹曲珍_46639”等帐号里表达的指责内容,基本都是老旧的事,而且若一个字一个字去识辨,几乎不知所云,按理说,这些作者若早就发现此事,以现在这种连篇累牍不罢休的劲头,他们之前干啥去了?实在搞不清他们或她们为什么会一直且一起憋着,直到3月22日之后才一并释放。

言晓川微博于320日的首发

@头条博客,322日中午发布

互联网上,最要命的东西是痕迹,懂得查找网上痕迹,就基本上可以摸清许多网上事件的源起与路数。

从3月22日下午此事发端到昨天,网上,尤其是微博上,一直是以“@言晓川”“@久爱吾冥灵”“@云丹曲珍_46639”为代表的攻击一方的单方面表述,而不可思议的是,那些支持他们的评论,似乎个个都像受过石天琦毒害一样,铺天盖地的骂娘(所有可以咒骂女人的中文、英文词汇都用尽了),但,我确实要说“但”,令我吃惊的是,直到这时,事件中的另一端,那位演员兼作家,美女石天琦却一直没有声音,只有一个叫“@石天琦新闻”的帐号无辜地迎接着一波又一波的骂娘声。

其实,稍懂微博常识的人一查便知,即使到昨天,作为事件的主角之一的石天琦根本就没有开设微博帐号,我们知道一个没有微博帐号的人,应该是没法浏览微博内容,更无法与其他微博网友互动的。

直到3月23日晚上和3月24日早上,石天琦终于借一个粉丝帐号“@石天琦星闻”发布了一条短小的个人声明,又借凤凰网的专访表达了对此事的看法,笼统说起来就是:

我很无辜,我不知道。

石天琦的个人声明

“@石天琦星闻”的《声明》里说:

由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的《东宫•繁华沉梦》一书,为石天琦原创、独创供稿,该书版权归北京新华先锋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所有,对于有人恶意炒作并进行人身攻击,石天琦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在凤凰网的那篇采访文章中,关于此书石天琦透露了以下信息:

针对网传新作抄袭,石天琦表示纯属无辜躺枪,作为订制书籍的《东宫•繁华沉梦》,新华先锋出版公司拥有对该书的全部著作权,对文稿的最终修改、出版都由出版公司负责。《东宫•繁华沉梦》一书是她利用演戏间隙完成的,“我提供稿件然后修改,是他们一组来讨论,不是一个人。”在长时间修改过程中也曾出现过波折,有编辑向自己表示,书稿曾莫名泄露。事发后曾向出版方咨询,但没有得到答案。另外,石天琦也向记者透露一个细节,网络连载小说《绝色惑姬》的作者也是同一出版公司旗下某读书网站的原签约作者。

通过“@石天琦星闻”里的《声明》,我们看到了石天琦本人,眼前一亮,嘿,这不正是《中国地》里的翠翠吗?

《中国地》,是好朋友阎建钢导演的抗战史诗大剧(2011年),剧拍得精彩,因此对里面的人物也记忆深刻,翠翠的形象在当时深入人心,这时候又发现原来业内还真有石天琦这样根本不开设微博帐号的明星艺人,原来就在别人用微博宣传自己的时候,她在写小说啊。

嗯,不得不说,她很漂亮。

市场经济,几十年来给中国出版业带来一种半畸型现象,即,现在的很多好书、畅销书,真正的推手并不是国有的出版社,而是衍生于国有出版社体制之外的大量民营出版机构,石天琦在采访中说的“新华先锋出版公司”(即北京新华先锋出版科技有限公司)就是这样一家民营出版机构。

结合石天琦的采访透露出来的信息,以及基于本人的经验判断,可能的情形应该是这样的:

某出版机构先在社会上发现作者A很有写作能力,于是与其签订“订制写作”合同(成为所谓旗下作者),合同一般都规定,由作者A提交文稿,由出版机构全权负责出版,稿件有的是一次性买断版权,更大的作者可以分账,玩票写作性质的石天琦属于前者;然后,出版机构再拿着书稿跟国有出版社合作,得到书号,为此,出版机构就必须与作者A签订一个全权买断协议,而且协议规定出版机构在一次性付清稿费之后,可以自由处理作者的原稿,比如剪裁、删改、粘贴,甚至是组合。

从石天琦作为一名专业演员和兼职作家的经历看,她应该就是这样一位签约作家,现在,从网上可以查到的她个人与新华先锋出版公司合作的书有3本,除这本惹事的《东宫·繁华沉梦》之外,还有《流光不负岁月静好:三毛的美丽与哀愁》和《水风空落眼前花》(见百度百科),而此之外,《因为,女子》一书是《水风空落眼前花》售空后的再次编排版本,当然出版机构是不会让其全须全尾地再次出版的,因为出版公司已全部买断了石天琦的文章版权和改编创作权,于是就会想办法动用自己公司的编辑力量将其包装成另一本书再出版,这样可以第二次赚取出版利润,而只付了一次性稿费。

新华先锋出版公司旗下的新华阅读网站

要说的是,集结在新华先锋出版公司旗下的,与石天琦性质相同的签约作家肯定不只她一人,而是许多人,而又签约于新华先锋出版公司创办的新华阅读(http://www.xhyd.com/)网,该网亦是一家商业阅读网站,网站上有“打赏”“新华币”类商业功能,而这次声称被抄袭的言晓川,据石天琦的采访,其实曾经也是出版机构的签约作家,这有网上言晓川与该出版机构的某位编辑的QQ截图为证。

我们再回到刚才的描述,其实言晓川与石天琦一样,只是出版机构的另一位签约作者B,作者A和作者B其实和出版机构都签订了性质基本相同的买断版权协议,且协议规定出版机构一次付清稿费之后,可以自由处理作者的原稿,剪裁、删改、粘贴等。

所以,在出版机构看来,无论是作者A的文章,还是作者B的文章,这时都已成了由出版机构完全拥有版权的文章,这样才可以不用再次付稿费,而只通过对原《水风空落眼前花》的剪裁、删改、粘贴,就能再出一本《因为,女子》。

因之,此事件中,言晓川声称向石天琦讨公道,这种做法应该是她自己揣着明白装糊涂,言晓川作为新华先锋出版公司曾经的签约作者,本应明白《东宫·繁华沉梦》的版权和剪裁、删改、粘贴权从她交稿那天起,也根本不归石天琦个所有,而归出版机构,若我估计的没错,应该是出版机构根据自己的市场需要,进行修改,同时,因为已与众多作者签订了版权买断协议,出版机构也不会因之犯错和犯法。

石天琦接受凤凰网的采访中还透露,言晓川原为新华先锋出版公司(及旗下网站)的签约作者,但现已解约。

可以肯定,与言晓川情况相同的人,应该还有如“@久爱吾冥灵”“@云丹曲珍_46639”等等作者,他们或她们,也是先是签约于出版公司,而现在已解约,所以,虽然他们或她们声称自己的文章很早前就被侵权,但也只有现在,在与出版机构解约之后才敢在网上发声。

但,我估计他们最后也很难诉诸法律程序,因为那些他们自己声称是自己的作品,版权其实早就被出版机构买走了,甚至自己连维护自己作品版权的资格都已失去了。

是不是这样呢,我们可以接着看。

这时,倒要提醒一下石天琦,其实你的文字可能也已经在这样的游戏规则里被侵过权了,只是你一直在拍戏,不如其他作者那样有时间一直盯着没发现罢了。

不知用“文学包身工”来形容这种出版界的潜规则是不是有些太过恶毒,但其实石天琦、言晓川等人正经历的事情差不多就是这样的,其实他们或她们都是这种业内潜规则的受缚者,和受害者――当然,当他们和她们拿到稿费和收获到名气的时候也是受益者,所以,换句话说,从“文学包身工”言晓川发起的这次向另一位“文学包身工”石天琦的问责,正如两个包身工之间的互殴,即使后来有更多的所谓作家加入,也不过是一群“文学包身工”对另一个“文学包身工”的群殴。

这时候,还是要高调赞赏一下石天琦这位美女作家的淡定,至少她至今  还没有加入这场“文学包身工”之间的撕逼大战。

包身工之间的撕逼,到底谁是真正黑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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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天琦,1987年5月5日出生于山东,中国内地女演员。2009年,她出演了首部电影《精舞门2》;2011年,与李幼斌、萨日娜共同出演的抗战剧《中国地》在央视播出,因饰演翠翠而被观众熟知,该剧获得中国电视剧飞天奖长篇电视剧一等奖[1] ;2012年,出演年代情感剧《母亲,母亲》;2013年,在时尚动作电影《天机·富春山居图》中因出演黑衣魔女首领一角再次受到关注;2014年主演电影《灵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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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枯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