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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千骨》维权:晋江文学起诉腾讯,赵丽颖起诉新浪微博与华为

腾讯因将花千骨小说改编成有声读物放到APP上,受到小说版权所有者晋江文学的诉讼,要求按点击量折合赔偿700余万;花千骨主演赵丽颖霍建华状告新浪微博与华为侵犯肖像权以达到商业目的。

《花千骨》强力维权,腾讯新浪华为相继躺枪|9月7日坏消息榜

9月7日上午消息,北京法院网昨日发布消息,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擅自将《花千骨》改编成有声读物并在其手机APP上播放,被晋江公司以侵犯著作权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晋江公司诉称,根据其公司与作者江晨舟(笔名:fresh果果)签订的《数字版权作品授权合同》、《数字版权作品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书》,其公司拥有fresh果果的作品《花千骨》的电子版权及作者所有著作权的独立维权资格。

腾讯公司未经晋江公司和作者授权,私自将《花千骨》改编成有声读物并在其开发运营的手机APP“企鹅FM”上架,侵犯了晋江公司及作者的合法著作权。晋江公司多次联系腾讯公司并发侵权通知,要求腾讯公司将《花千骨》在手机APP“企鹅FM”上下架,腾讯公司均不予理会。截止目前,此作品在“企鹅FM”上点击量为7594.4万,晋江公司已对该事实进行公证。

晋江公司认为,腾讯公司侵权事实明显,因此起诉要求判令腾讯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按照每个点击0.1元进行赔偿(共计759.44万元)并承担公证费、诉讼费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与此同时《花千骨》主演赵丽颖和霍建华,因发现自己的形象被擅自用于商业宣传,分别将涉嫌侵权的新浪微博(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167万元。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作为原告的赵丽颖和霍建华起诉称,赵丽颖目前是中国大陆知名青年演员,霍建华是我国台湾地区知名男演员、歌手及出品人,二人系电视连续剧《花千骨》主要演员。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新浪微博的独立注册公司。

2015年8月,赵丽颖、霍建华获知,在新浪微博中出现了由华为官方微博“华为荣耀”主持发布的名为“双眼见花千骨”的微博话题,话题擅用赵丽颖、霍建华的肖像及姓名对华为手机进行商业宣传,该行为极易使网友以为两人与华为存在商业合作关系,涉嫌侵犯原告的肖像权和姓名权。

赵丽颖和霍建华分别将上述两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立即采取屏蔽、断开链接等方式停止侵权,在新浪微博首页及全国公开发行报纸登报致歉,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他合理开支等,两案共计167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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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枯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