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谋与张伟平
9月15日,北京朝阳法院针对张艺谋诉新画面影业索1500万《三枪》收益案宣布一审判决结果:新画面影业给付张艺谋影片《三枪拍案惊奇》分成款1500万元。宣判后,张艺谋一方明确表示不上诉,新画面影业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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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7日,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微透露,张艺谋诉新画面影业索要《三枪拍案惊奇》1500万收益纠纷案开庭审理。张艺谋诉称,2009年6月,其与新画面影业、香港安乐影业有限公司签订《协定备忘录》,就合作拍摄电影《三枪拍案惊奇》达成一致。
根据协定,香港安乐影业有限公司负责投资,新画面影业负责影片在中国境内的一切宣传及发行事宜,张艺谋担任该片导演,影片在总共大陆全部发行收入减去被告支出的宣传发行费后三方平均分配,即三方应各自分得至少1500万元(暂计)。但新画面影业取得全部票房收入后至今未向张艺谋支付分成,违反了三方约定。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新画面影业支付15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