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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为何失去申奥资格:主创中中国人比例太低

《滚蛋吧!肿瘤君》临时顶替板上钉钉的《狼图腾》,被广电总局选送参加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的评比。所有人都在问为什么,现在原因出来了。

这两天闹得最沸沸扬扬的一个新闻,是《滚蛋吧!肿瘤君》临时顶替板上钉钉的《狼图腾》,被广电总局选送参加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的评比。所有人都在问为什么,现在原因出来了。

根据《中国电影报》的报道:

竟然是因为《狼图腾》主创中的外国人太多,而且当大家都在猜原因出自中国内部的时候,结果是来自主办方的要求。

我们来看看奥斯卡官方规则,原来,针对主创人员国籍的规定早已写在「最佳外语片的特殊规定」之第B节第5条:

The submitting country must certify that creative control of the motion picture was largely in the hands of citizens or residents of that country.

翻译一下:申报国必须保证所申报影片由该国公民或居民掌握创作主导权。

《狼图腾》的主创中,导演让-雅克·阿诺是法国人,编剧有四人,除了中国人芦苇外,另外三名中有两个法国人和一个英国人。演员主要都是中国人,除女主角是蒙古国的昂和妮玛。配乐是美国人詹姆斯·霍纳,摄影是法国人,剪辑是法国人,声音部门基本是法国人,特效部门也以外国人为主。

这样看来,说《狼图腾》主创中中国人占比太低,并非苛求。

不过,奥斯卡规则中并未明确规定该如何判断主创比例是否合规,比如哪些岗位算主创,超出什么比例不可以,都无明文,最终是靠主办方灵活裁定。这倒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电影制作过程如此复杂,每个国家、每部影片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我想有些细节是没办法完全落实到文字的。

说到这里,一些之前的案例可以给我们提供些参考,因为类似的情况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2007年,李安的《色·戒》就碰到了和《狼图腾》一样的遭遇。台湾有关部门提交此片参选奥斯卡,结果被主办方驳回,理由就是影片主创中台湾人比例太低。台湾方面虽然十分不快,最后也只能重新递交陈怀恩的《练习曲》入替。

当时,奥斯卡主办方的发言人为了平息外界的质疑,给出了一个比较清晰的回应,说:「合乎资格的奥斯卡外语片申请者,需要影片主创中除制片人、导演、编剧之外的其他重要岗位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本国人,这些岗位包括摄影、剪辑、作曲、美术、服装、混音和主演。」

《色·戒》的主创阵容中,导演李安、编剧王蕙玲当然都是台湾人,不过摄影、剪辑、配乐、美术及声音部门的工作人员,要么是美国人,要么是香港人,确实台湾人不多。主演汤唯、梁朝伟、陈冲都不是台湾人,王力宏国籍为美国,是否可算作台湾居民则存疑,但总的来说,台湾人在《色,戒》主创岗位中所占比例不高,这是无法辩驳的事实。

奥斯卡主办方对最佳外语片的规定,提醒我们外语片奖和其他奥斯卡奖不同,它有三个特殊属性:

1、对美国人来说,它是世界主义的,因为影片语言要求是英语以外的语种。

2、对申报国来说,它是民族主义的,因为你必须保证影片主创主要来自本国。

3、从奖项归属来说,小金人属于导演,而不像最佳影片属于制片人,所以外语片是「作者论」的,而不是「资本论」的。

下面还延伸出一个问题,到底该如何来判断一部电影的国籍呢?

当前,全球电影制作中的跨国合作日益频繁,资金和主创来源复杂,非常多的影片都不是纯粹的单国电影。一般来说,判别影片国籍的依据主要有两个:一是出品公司的注册国;二是主创的国籍比例。

尽管有这两个标准,具体到每部影片,也不是能轻易断得一清二楚的。许多影展和奖项对电影所属地的认定,都有自己的一套方法。

比如香港电影金像奖,要求参赛影片必须符合以下三条中的两条:影片必须有香港公司投资(不论比例高低);导演是持有香港身份证的居民;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作人员为香港居民。

这比奥斯卡外语片的规则,倒是更有可执行性。

规则清楚了,很多人又问,到底是谁来决定奥斯卡外语片的参赛资格呢?

答案是,每个国家都有一个遴选委员会,由该国的电影官方机构或者行业协会组建,委员会成员中必须包含电影艺术家和/或技术人员。这个遴选委员会须将自己的成员名单报送给奥斯卡主办方,由其审核资格。

中国的遴选委员会,就是由广电总局电影局下面的国际交流处来组建的,至于具体成员是谁,那就不清楚了。

其他地方:

香港,由香港电影制片家协会选择。

台湾,由其文化部影视及流行音乐产业局选择。

法国,由法国国家电影中心(CNC)选择。

英国,由英国电影电视艺术学院(BAFTA)选择。

每个国家负责推选的机构性质并不相同,有的是政府部门,有的是行业协会,这也反映了不同国家的电影体制。

还有一个问题是许多人关心的,就算《狼图腾》不行,为什么一定是《肿瘤君》?这部片合适「冲奥」吗?

这个问题大概只有电影局的遴选委员会有资格回答,我这里也只是谈谈个人看法。

中国内地从1979年开始有资格申报奥斯卡外语片,第一次提交的是根据维吾尔族传说改编的电影《阿凡提》。后来,中国官方的推举思路一直在两种取向中摇摆,一种是选择政府认可的主旋律或正面表现中国进步的电影,如《孙中山》《开国大典》《一代天骄成吉思汗》《黄河绝恋》《云水谣》《筑梦2008》等等,另一种是艺术上较为出色,或在欧洲电影节上已先行斩获大奖的艺术电影,如《芙蓉镇》《红高粱》《菊豆》《秋菊打官司》《红樱桃》之类。

很显然,前一种路线几乎不可能在奥斯卡得奖,后一种路线更靠谱一些,但目前也没有斩获。

每个人都清楚,奥斯卡外语片奖存在比较固定的美学趣味,简单概括就是异国情调结合普世情怀的艺术电影,而这里的普世情怀大致不离人道主义、尊重生命、追求自由、批判专制这些内容。这个趣味从根子上和绝大多数中国电影都是错位的,所以无论你怎么选,都选不出几部符合奥斯卡口味的中国电影。就算符合了奥斯卡的口味,还要得到中国官方的认可,两边都符合才行,口味满足不意味着质量就高,那真的是万里难挑一了。

所以,中国官方经常推送一些明显不可能得奖的电影,是希望它们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形象吗?还是出于政治安全的考虑?或者说,本来就对能否拿奖并不看重?那就很难回答了。

说回今年的选择。

之前我提醒大家注意十月初在华盛顿举行的「中国电影周」活动,这个活动配合了国家元首访美的契机,出席人员的规格是非常高的。中方送展的五部电影是《狼图腾》《滚蛋吧!肿瘤君》《大圣归来》《捉妖记》《破风》。

为什么选择这五部电影肯定是有讲究的,从总局的角度来看,它们代表了当前中国电影的创作水平和工业水平。我觉得值得肯定的一点是,这次并没像过去那样,非要把国内的主旋律电影推出去给外国人看,选的这几部都还是正常的商业类型片,美国人接受起来应该没有什么文化障碍和观念冲突。

那么,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冲奥片和「美国电影周」的遴选原则应该是差不多的吧?所以冲奥片多半也就是从这五部里面选了。

在《狼图腾》失去资格后,排除已经代表香港的《破风》,假如再排除纯粹的视效大片《捉妖记》,那么可供选择的不就只有《肿瘤君》和《大圣归来》了吗?真人电影和动画电影之间的取舍,一般来说都会选真人电影吧。而且据说,《肿瘤君》在「美国电影周」上作为开幕片反响不错,这大概更坚定了有关方面选择它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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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枯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