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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莱影视保底5亿发行冯小刚电影《我叫李雪莲》 达不到倒贴2亿

耀莱影视文化按该影片票房收入总额人民币5亿元支付电影投资方2亿元票房净收益;票房5亿至8亿部分,票房净收益由发行方耀莱影视文化独享

日前,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耀莱影城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增资微影时代2.19%的股权;耀莱影视文化也将与华谊兄弟、摩天轮文化共同签订冯小刚新片《我叫李雪莲》的发行协议,如票房低于5亿,耀莱将支付2亿票房净收,票房5亿至8亿部分净收益由耀莱独享,票房超出8亿元部分,耀莱将获得票房净收益的50%。

 松辽子公司耀莱增资微影时代 额度1.5亿

据公告内容显示,微影时代成立于2014年5月,定位为基于移动社交的电影、演出、体育等泛娱乐营销与发行平台。依托微信6.5亿用户、QQ8.6亿用户,借助活跃的移动社交优势,微影时代旗下的微票儿平台帮助电影、演出、赛事等泛娱乐产品触达海量的移动互联网用户,并实现快速便捷的消费转化。

前不久,微影时代刚刚完成了C轮融资,融资领投方为北京文资华夏安赐影视文化投资基金,参投方包括信业基金、纪源资本、南方资本、诺亚歌斐、新希望等多家基金,原股东腾讯、万达、引力跟投;此次融资金额高达15亿人民币,被称为中国移动票务市场垂直领域的最大单笔融资。

12月12日,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公告增资微影时代,其全资子公司江苏耀莱影城拟认购微影时代528,641股票,此次增资完成后江苏耀莱影城将获得微影时代2.19%的股份,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其关联方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子基金文资华夏影视文化投资基金继B轮投资微影时代之后,于2015年11月领投微影时代C轮融资,持有微影时代C轮融资完成后10.26%股权。

耀莱发行冯小刚《我叫李雪莲》 保底5亿

电影《我叫李雪莲》改编自刘震云作品《我不是潘金莲》,是冯小刚在凭借《老炮儿》获得金马影帝之后首次回归导演身份的作品,也是范冰冰在《手机》之后再次与冯小刚合作。该片由北京摩天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立项,立项中也提到了影片的剧情:李雪莲的前夫骂李雪莲是“潘金莲”,为了还自己一个清白,李雪莲告了二十年。如此情节让人联想到张艺谋的《秋菊打官司》,而此次冯小刚将用更加黑色幽默的方式来表现“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影片于2015年11月份开机拍摄,预计2016年底上映。

此次松辽汽车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中,也包含对该片的发行计划。公告称,华谊兄弟、摩天轮文化、北京耀莱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江苏耀莱影城的下属公司)为该影片的影片出品方,耀莱影视文化为该影片的独家发行方。三方拟签订的发行协议中提到,该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首轮院线公映取得的票房(以下简称“票房”)收入总额如果低于人民币5亿元,耀莱影视文化按该影片票房收入总额人民币5亿元支付电影投资方2亿元票房净收益;票房5亿至8亿部分,票房净收益由发行方耀莱影视文化独享;票房超出8亿元部分,发行方耀莱影视文化获得票房净收益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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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枯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