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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田“以小搏大”! 光线传媒借《美人鱼》1天爆涨20亿

截至今日(2月16日)凌晨,《美人鱼》上映八天就已吸金了20亿,按照这个势头,仅这一部电影就有可能盖过今年整个春节档的30亿总票房。

《美人鱼》剧照

截至今日(2月16日)凌晨,《美人鱼》上映八天就已吸金了20亿,按照这个势头,仅这一部电影就有可能盖过今年整个春节档的30亿总票房。

借助《美人鱼》的空前火爆,周星驰所导演的四部电影《美人鱼》(20亿+)《西游降魔篇》(12.5亿)《功夫》(2500万)《长江七号》(3200万)的累计票房已经超过了30亿,而随着《美人鱼》的持续产出,周星驰最终将进入40亿导演俱乐部。

不过,作为《美人鱼》取得如此惊人成绩背后的最大功臣,周星驰一直低调且神秘。反倒是其背后的上市公司声音不断,毕竟票房分账比起股价的上涨简直就是九牛一毛。

在《美人鱼》取得现象级的票房喷发后,光线传媒、新文化、奥飞动漫、龙腾影视等公司均发布公告刷一下自己作为这部电影出品方之一的存在感,甚是还有媒体措辞他们将在票房分账上赚的“盆满钵满”。不过,事实真的如此吗?

光线在20亿保底中相对边缘,真正的大佬是和和影视?

众所周知,《美人鱼》作为春节档备受关注的大片,业内大佬纷纷高额下注,采取保底发行抢占此片。此前网上有传闻称博纳CEO于冬对《美人鱼》很有兴趣,有意开出保底票房15亿,15亿之上还有分红,而最终周星驰选择了中影、龙腾、联瑞、和和、光线五家影视公司共同为《美人鱼》的发行方,而且这5家公司联手与星爷签下了20亿元的票房保底!(另一种说法是和和影业、光线传媒和新三板公司龙腾影视作为《美人鱼》的保底发行方,总保底金额约为16至18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光线传媒14日晚间公告,公司作为出品方的影片《美人鱼》于2016年2月8日零时在中国大陆地区公映,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2月14日12时,该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上映6.5天,票房成绩已超过人民币16亿元(最终结算数据可能略有误差),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

不过,据小官了解的消息,对于《美人鱼》票房的保底,光线在整个项目中相对边缘,除了周星驰之外,真正的大佬是和和影视。而且以光线传媒一直小心谨慎的投资风格,不会进行风险过大的巨额投资也是正常。所以光线在2月14日拿16亿的票房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相比较意义并不大。

因为按照正常的关系,投资方负责拍片,发行发负责把片子对接到院线放映。之后总票房的5%要上缴国家电影专项资金和3.3%的税费,剩下的91.7%是毛票房,其中55%~57%的资金留给院线,院线再从其中拿出2%-5%分给院线管理公司。毛票房的43%-45%则是投资方的收入,一般投资方会从中抽取4%-6%分给发行方。

对于票房保底的操作,则与上述有些不同。既然是保底,那么就会由发行方预先垫付票房,在这种情况下,不管电影的实际票房如何,投资方都会提前拿到收益。近年来很多国产大片都有保底,其中《心花路放》保底5亿票房,《后会无期》保底3.5亿票房,而这次《美人鱼》直接保底20亿票房,确实是几家发行公司发起的一场豪赌!

不过,如果票房超过保底预期,那么制片方将让出很大份额的市场分红,而不是一般情况下的4%-6%。比如博纳在《后会无期》超过3.5亿票房后的部分可以拿到40%的分成。

但是,这次参与《美人鱼》票房保底的一共有5家,其中承担的保底金额必定不是均分的,因此权益也各不相同。据小官了解,光线在整个项目中相对边缘,除了周星驰之外,真正的大佬是和和影视。

同时,有消息称,作为《美人鱼》票房的主保底方,和和影业牵头设立了基金产品,而其它几家公司都是通过认购此项基金而参与其中。不过,这一说法还未被证实,故而不排除《美人鱼》背后的出品公司借势夸大其辞的嫌疑。

背后出品方只晒票房不提比例,股价上涨有何玄机?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第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制作的电影上映后,当统计的累计票房收入首次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50%时,应当在知悉前述票房收入信息后及时披露,披露内容包括电影的上映期间、累计票房收入及统计区间、对公司的影响情况,并就票房收入与公司实际可确认营业收入存在差异进行说明和提示风险。对照来看,光线传媒的披露显然“漏掉”了其实际可确认的营业收入。

如同《美人鱼》一直奉行的“高冷”营销路线,其背后出品方对于各自的分账比例也是讳莫如深。不过,紧紧依靠“出品方”这层关系就足以使股价大涨。

光线传媒14日晚间公告后,2月15日,也就是春节假期后的首个交易日,光线传媒开盘大涨6%,盘中最高涨幅达到9%,最终报收于24.08元,逆势收涨5.85%,一日间市值就增长了20亿,相当于《美人鱼》当时达到的全部票房。今日(2月16日),其股价继续上涨2.24%,报收于24.62。

因此,投资比例并不重要,精明的人总可以借势火一把。类似的事情同样发生在《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2013年5月8日,光线传媒发布公告称,《致青春》上映12天,票房收入已超过5.2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营业收入的50%,其股价当日涨停。

从光线传媒的公告以及媒体的报道,普通股民均以为光线传媒在《致青春》中占有较大的投资比例,该片大卖会给光线带来很大的业绩回报。

比如光线在《泰囧》中的投资比例占到了90%以上并且承担发行,在该片拿下12亿元票房后,光线获得了超过5亿元的收入,利润高达3亿元。

然而《致青春》就不一样了。据后来的公开数据显示,《致青春》耗资6000万元,投资出品方共有9家机构,其中光线传媒出资份额20%,按照最后7.2亿的票房,光线最终的收入在3000万左右,再加上大约3000万的发行收入,总收入约6000万。

而值得一提的是,伴随着《致青春》的热映,光线传媒的股价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上涨了70%。市值超过了150亿元,足以比肩当时的华谊兄弟。

当下,电影大卖,背后上市公司股价疯涨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是,每部电影的票房分账模式会因剧本、演员等因素的不同有很大的区别,其背后出品公司的收益也会因出资比例、合约条款的不同而出现较大差异,并不是每一家公司都可以复制光线传媒对于《泰囧》的超高投资回报率。

另外,虽然保底票房可以有利于一些发行方拿到大项目的投资,但风险依然很大。曾经万达同《一步之遥》就签定了10亿元的票房保底协议,但最终该片的票房只有5亿元,万达赔哭了,王思聪也气得在微博上开骂。周星驰的《西游降魔篇》反而是因为保底票房签的太低,在票房远超预期后让星爷觉得有些吃亏,因而又与华谊产生纠纷。

因此,大笔投资或许可以换来大笔的回报,但是同样面临巨大的风险。像王长田这般“以小搏大”的稳健打法或许才是最精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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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