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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产业促进法三审草案:虚报票房严惩

加强对电影业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三审草案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影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受理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及时核实、处理、答复。

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31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三审草案加大对农村电影放映的扶持力度,支持传播我国优秀文化的电影的创作,加强对少数民族题材电影创作的扶持力度;与此同时,加强对电影业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对虚报瞒报票房收入的惩罚更加严厉。

加强对电影业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三审草案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影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受理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及时核实、处理、答复。

在二审草案中规定了虚报瞒报票房收入的法律责任,三审草案中则加大了处罚力度,将罚款数额与造假金额挂钩,实行按倍计罚。按照三审草案规定,未如实统计电影销售收入或者未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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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