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曼·波兰斯基
著名导演罗曼·波兰斯基(Roman Polanski)以无罪之身重返美国的希望再度破灭,洛杉矶县法官否决了如果回美国后保证他免于1977年强奸幼女案刑罚的请求。
美国检察官多次引渡失败后,83岁的波兰斯基向法庭提出,要洛杉矶县地区检察官办公室明确说明如果他回到美国后是否会被加刑,要不然,他要求选择缺席审判。
40年前,波兰斯基得知已故法官劳伦斯·里特班德(Laurence Rittenband)准备改变宣判,把90天的精神鉴定改为50年的牢狱,立刻逃离了美国。离开之前他在美国监狱服刑42天,之后瑞士当局拒绝美国的引渡要求,却让他坐了近一年的牢。
本周一,美国高等法院在声明中称,斯科特·戈登(Scott Gordon)法官否决了波兰斯基的动议。戈登在13页的判决书中表示,波兰斯基的律师无权迫使检察官率先摊牌。“检方明确表示不会讨论波兰斯基一案最细枝末节的问题,除非他本人出现在司法管辖权之内。地区检察官酌情考虑,拒绝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做出对他的判决。……此外,波兰斯基公开蔑视本法庭的法律秩序,因此无权要求本法庭听取他的要求。”
早在2010年,法官彼得·艾皮诺佐(Peter Espinoza)也驳回了波兰斯基缺席审判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