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电影节已经来到了第七届,除了备受关注的“北京展映”单元之外,北影节举办的各种论坛也成了吸引业界眼球的亮点。18日的电影节上,“新浪潮论坛”探讨了《电影产业促进法》如何促进电影产业,嘉宾尹鸿直言法律只能管坏片管不了烂片,但观众可以管:“微影时代专场论坛”探讨互联网时代中国电影的分众之路,《少年巴比伦》的导演相国强表示,互联网的出现实际上给文艺片创作者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也为他们更准确地找到了观众。
电影法 尹鸿:法律管不了烂片
《电影产业促进法》(以下简称《电影法》)自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一直是业内关注和讨论的热点。昨天,北影节和新浪共同举办的“新浪潮论坛”上,参与《电影法》第六、第七稿讨论的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尹鸿和资深电影人吕建民、大地影院集团副总经理丁晓云共同探讨《电影法》对电影产业的影响。尹鸿透露,《电影法》之所以叫“电影促进法”而不是“电影管理法”,体现了立法者的目的。“要适应电影发展,这个管理法显得可能不适合,最后就改成了电影促进法,以促进作为这个法律的主要目的。原来管制是主要目的,现在促进是主要目的,管也是为了促。就是要通过立法来促进电影发展,把电影当成中国文化领域最重要的一个领域,也认为电影对整个文化产业中有示范带头作用。”尹鸿举例说,《电影法》里关于惩处偷漏瞒报票房的规定、对国产片放映时间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的要求,以及提倡艺人的德艺双馨的内容,都体现了“促进”这一目的。
虽然《电影法》的各项法规已经相对完备,但有网友指出还应该有引导电影行业少拍烂片、杜绝抄袭的规定。针对这一点,尹鸿幽默回应说:“法律只管坏片,违反八条禁止规定的电影,法律是要管的。不过烂片法律可管不了,但观众可以管啊,观众用脚投票,不去看不就完了吗。观众不去看,烂片就只能烂在那里了。”对于抄袭,尹鸿表示这个是归法律管的,不光是《电影法》要管,《著作权法》已经有了非常多的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了。“相关法律之间是个互相配套的关系,抄袭这个问题《著作权法》已经有了相关的规定,《电影法》并没有重复已有的法律条款。”
艺术片 相国强:互联网提供了机会
艺术电影作为电影产业不可或缺的类型,其在发行市场中遭遇的困境却一直是行业的痛点。艺术电影进入商业院线,经常陷入“作品上映—展开讨论—呼吁扶持艺术电影—影片下映—热情冷却—呼声停止”的怪圈中,甚至去年还出现《百鸟朝凤》制片人下跪求票房的事件。北影节的“微影时代专场论坛”上,导演相国强、制片人杨城、编剧韩景龙等共聚一堂,探讨互联网时代中国电影的分众之路。相国强从自己的作品《少年巴比伦》在院线和互联网上的不同遭遇出发,指出互联网为相对文艺的作者电影(艺术片)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也帮助其更精准地找到了受众。
在相国强看来,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首先是给艺术电影提供了多种资金渠道的支持。“中国电影百花齐放的时代是从张艺谋的《英雄》开始,当时拍电影是很奢侈的事情,因为电影不卖钱,投资了不见得能收回成本。贾樟柯等主要从海外发行获得成本回收,所以能循环做电影。”相国强说,互联网起来之后,带来了很多的资金,也带来了很大的内容需求。互联网需要的是全方位的构架,需要多种多样的优质内容去充实它的品牌,电影方面的需求也不只是大片。“任何创作者,都需要有资金支持创作下去,才能带来不同的作品。而互联网的兴起给艺术电影创作者提供了资金来源。”
《告诉他们,我乘白鹤去了》、《家在水草丰茂的地方》的制片人杨城则从另一个角度观察互联网分众效应给中国电影,尤其是艺术电影带来的变化。“以前真的是人海茫茫,我们不知道去哪里找到艺术电影的受众,现在互联网的发达让我们可以直接找到他们,甚至可以很快知晓他们对一部电影的评价。”杨城说,有些影评网站更像是帮艺术电影的制片人完成了观众调研工作,他可以看到给自己的电影打分的观众群体构成是怎样,他们喜欢或者不喜欢这部电影的原因是什么。“艺术电影的受众越来越清晰。在他们通过各种互联网渠道发声的过程中,我可以画出他们的大体特征,这对电影创作者来说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