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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狼2》因改编不当被索赔1000万

日前,武汉传奇人影视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奇人影视”)以侵犯著作改编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对吴京旗下的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峰国际”)起诉,目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项诉讼。

原定于7月28日上映的《战狼2》在近日陷入了侵权风波。日前,武汉传奇人影视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奇人影视”)以侵犯著作改编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对吴京旗下的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峰国际”)起诉,目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项诉讼。

据公开信息显示,此项诉讼包括1000万元的经济赔偿,以及在影院、电视台、视频网站停止播放《战狼2》的多项请求。其中,传奇人影视是《战狼》的出品方之一,该公司认为,《战狼》由包括登峰国际、传奇人影视在内的多家单位联合出品,该片著作权也因此由全体出品方按比例共同享有,但登峰国际在未取得传奇人影视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就擅自对《战狼》著作权进行改编,不但涉嫌侵权,还涉嫌构成擅自使用知名商品名称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传奇人影视的代理律师表示,按照正常审理流程,该官司在7月28日前可能会有结果,不排除登峰国际败诉、《战狼2》缺席暑期档的可能。

北京文化于去年8月发布公告称,公司与登峰国际、北京聚合影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对《战狼2》进行8亿元保底,且协议中提出,双方约定《战狼2》必须在2017年7月1日-8月18日之间上映,否则北京文化方面有权修改协议;如果在2018年12月30日之前仍未能上映,则需要返还之前的费用并支付10%的年利息。假若后续经由审理判定侵权成立,则会对《战狼2》的上映及后续收益产生较大影响。

关键词: 风波 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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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