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以下简称浙江广电)已正式针对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唐德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德影视)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不正当竞争之诉。据了解,浙江广电的主要诉请为要求唐德影视停止使用《中国好声音》电视栏目名称等,并进一步要求唐德影视赔偿1.2亿元经济损失。
浙江广电方面表示,《中国好声音》系浙江卫视创意的电视栏目名称,经浙江卫视逐级上报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并获批准后,进行合法使用。并表示其从未将《中国好声音》电视栏目名称转让给包括荷兰Talpa公司在内的任何第三方。此前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裁决的对象是《the voice of电视节目模式许可协议》的合同纠纷,而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及浙江卫视并未成为该合同的当事人。
浙江广电表示,自2016年初以来,唐德影视多次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官网等途径,宣称其享有《中国好声音》电视栏目名称的独占权益,并筹备制作《中国好声音》节目,严重损害了浙江卫视和浙江广电的合法权益及品牌商誉。
浙江广电还表示,除已针对唐德影视提起的不正当竞争之诉外,对于任何已经或正准备使用《中国好声音》电视栏目名称,侵犯或意图侵犯浙江广电及浙江卫视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浙江广电均将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