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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京公司声明《战狼2》从未涉及侵权 电影将如期上映

《战狼》的投资方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北京青山亿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北京春秋时代文化有限公司)针对电影《战狼2》的著作权权属纠纷事件分别发布了澄清声明。

日前,一家名为“武汉传奇人影视艺术有限公司”的单位,对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认为登峰文化传播公司在没有得到授权许可就擅自改编《战狼》,涉嫌侵犯其影视作品改编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有报道称该诉讼结果可能会导致《战狼2》无法按时上映。

2017年5月24日,《战狼》的投资方北京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北京青山亿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北京春秋时代文化有限公司)针对电影《战狼2》的著作权权属纠纷事件分别发布了澄清声明。

声明表示《战狼》版权方从未向“武汉传奇人”授予或转让过影片版权;《战狼2》是登峰文化传播公司根据已经登记了版权的文字作品进行改编,不存在对“武汉传奇人”的侵权问题;“战狼”电影之名全部权利归登峰文化传播公司独享;《战狼2》后续工作不受影响,电影将于7月28日如期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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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枯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