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湾媒体东森新闻的报道,谷阿莫上传的《金刚狼》5分钟版,遭到了版权方的诉讼,这也是在一个月内,谷阿莫遭遇的第三起诉讼案件。
谷阿莫是一位影评领域的短视频创作者,擅长将几小时的电影浓缩成几分钟的故事,比如9分钟概括完8部《哈利·波特》系列电影。作为一个粉丝量近千万的大V,谷阿莫的每一部短片的播放量高达百万次,这样的评论对正在上映的电影将不可避免的产生影响,很显然这也是电影公司最为忌惮的地方。
针对电影公司的诉讼,谷阿莫辩解称自己的短视频符合著作权的使用规范,他认为自己的视频内容只是截取了原电影1%到10%的素材,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的罪名。
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在网络上的合理使用是当作品被用于符合评论、研究、解说、教学或新闻报道的情况下。使用人可以未先经著作人的授权同意的情况下,就优先使用其在网络上找到的已公开的任何人都能免费下载的他人著作之内容,同时也要考虑使用数量和范围。
谷阿莫制作的短视频是否侵犯电影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还有待看看法院对三起诉讼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