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映42天的《战狼2》票房已经高达55亿元。不过,日前北京万达传媒有限公司、分众晶视广告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联名发出《关于反对在影片母盘中强行搭载商业广告及预告片的声明函》。声明函称,“《战狼2》在影片母盘中强行搭载五条预告片而不支付费用,严重践踏影院广告代理方的合法权益,将通过法律方式进行维权”。
缘起
母盘搭载预告片让影院左右为难?
北京万达传媒有限公司、分众晶视广告有限公司、北京畅游晶茂电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时代广告(北京)有限公司四家公司的焦点直指《战狼2》2分39秒的预告片。四家广告代理商认为,《战狼2》在影片母盘中强行搭载的五条电影预告片侵蚀了其本来运营的广告时段,但是并没有支付相应的广告费。据了解,这四家广告代理商已经占据了内地市场影院映前广告的垄断地位。四公司在声明中说,按惯例,预告片和电影正片一般是分为两个文件下发的,但有些发行方将二者打包做在一个文件里。如此,使得影院左右为难——母盘搭载的预告片、广告如果在票面时间之前放,违反和广告商的合约;母盘搭载的预告片、广告如果在票面时间之后放,则违反了《电影产业促进法》。
记者查询后发现,今年3月开始实施的《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二条确实规定:电影院在向观众明示的电影开始放映时间之后至电影放映结束前,不得放映广告。
那么,国内的电影播放管理政策又是如何界定贴片广告及其时间的呢?据悉,2011年9月颁布的行业自律规定“5分钟贴片时间属于片方、发行方”;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1年年底发布的《关于促进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又指出,“待制片发行放映利益调整到合理水平后,电影院广告放映经营权逐步回归到电影院,制片方不再经营贴片广告”。由于相关政策并没有明确时间,所以贴片广告的收益目前依然属于模糊地带。
争议
预告片算不算广告?
预告片是不是《战狼2》方所植?
但是争议归争议,这五条预告片到底有没有造成侵权,目前权责仍不明晰。《战狼2》片方认为,若是商业广告确实需要和影院签订合同,根据播出场次来分成,但预告片并非广告,影院默认播放。而且,这次的母盘搭载预告片行为应该由谁负责似乎也难以界定,到底是吴京团队、制片方还是发行方,目前都没有定论。作为发行方的北京文化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此事与其无关。
此前,完美世界院线总经理吴鹤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战狼2》的五条预告片不是广告,影院应默认播放。
追问
《战狼2》票房创新高都是“钱多惹的祸”?
据艺恩咨询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映前广告收入接近30亿元。有专业人士算了一笔账:仅以万达影院的7天排片周期为例,这2分39秒的广告价值就约合3000多万元。而目前参与《战狼2》排片的院线已高达48家,放映的时间已达40多天,如果大家都来声讨这部分广告费用的话,其价值应不菲。
目前多数国产片的片方、发行方并未在母盘贴商业广告,但一般母盘仍会有不同时长的电影预告片,其占据了部分贴片广告位,这让影院经营方无可奈何。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映前广告时间有限,母盘里放预告片,就意味着侵占了各院线自己卖广告的时间,使得各院线收益减少,因此自然不干了。而且,压在母盘里的预告片等,影院无法删改,只能默认播放,自然感觉不爽。与此同时,这位业内人士还说,放预告片还算好的,一些发行方还直接在母盘里放商业广告呢。
对于此事,该业内人士表示,《战狼2》如今的55亿票房,其实已经达到了多方共赢,院线分成达到55%,剩下的45%吴京要和21家公司分账。所以,这次的纠纷应该是“钱多惹的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