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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薪令”对高片酬等乱象及时叫停

上周末发布的《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为演员片酬占比划下了“红线”。《意见》提出,要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

上周末发布的《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为演员片酬占比划下了“红线”。《意见》提出,要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

“限薪令”的出台,无疑是对目前高片酬满天飞、影视剧粗制滥造等乱象的及时叫停。

当下,演员高片酬的问题被人们称为危害荧屏生态的毒瘤,的确已到了不得不治的程度。资料显示,2010年,谢霆锋的片酬纪录是30万/集,到2014年,谢霆锋、赵薇、周迅等一线明星的片酬已达每集60万—100万元。去年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女主角杨幂的片酬则拿到了180万/集,58集片酬超过了一个亿,而该剧总投资也就3个亿。

这两年,随着自带“粉丝流量”的“小鲜肉”演员受热捧,天价片酬更是屡见不鲜。某一线女星的片酬6年翻了5倍,据传《如懿传》两位主角加起来片酬竟达到1亿6000万。不少制片人私下倒苦水,“演员的片酬,现在通常要占到拍摄成本的七八成。被不断压缩的,只能是用于拍摄和制作的经费。这样一来,还能出什么好作品?”

没有钱,就拍不出好片,这样的说法或许有些绝对。但高片酬导致的“唯明星论”“粉丝流量至上论”,才是更大危害。它压缩的不仅仅是制作成本,更是制作团队用心打造好剧的“信心”。既然“小鲜肉”明星能自带流量,不用为收视率发愁,还有谁会把更多精力投入在制作中呢?正因如此,当下有的剧组要么满足于“蹭IP”,一窝蜂地拍跟风之作,要么粗制滥造,山寨横行,炮制了一大批“神剧”“雷剧”。

“限薪令”的出台,不仅仅是表面上看到的“资金如何分配”的问题。抑制高片酬的背后,其实是在对“唯明星论”“唯流量论”说不。荧屏,不能只围着明星转,不能仅仅满足于迎合一部分粉丝对偶像的盲从心理,艺术创作,最终要拿出的是真正能打动人心的作品,而不是仅靠明星导流去赢得关注和票房。要实现这些,就需要电视人把更多精力花在剧本打造、剧目拍摄和制作上,打造出更多精品好剧,而不是整天想着哪个明星粉丝多,然后不管砸再多的钱,不惜血本也要请来。有的明星一个档期奔波在几个剧上,连剧本都看不全,就别说背台词了,到了片场所有对话都念“一二三四五六七”,被人嘲笑为“数字演员”,这样的明星,能拍出感动人心的作品吗?

我们感到欣慰的是,即便是在粉丝经济和明星效应盛行之下,《亮剑》《红色》等剧目仍坚持影视人的专业精神,树立了不拼片酬、不拼明星同样能叫好又叫座的典范。可以想象,一旦“限薪令”的效力得以发挥,剧组将有更多资金投入制作,更多好剧的出现也就可期了。

“限薪令”,并非中国特色。2009年起,韩国就规定主要演员出演电视剧的片酬,每集不得超过1500万韩元(约合86000元人民币),配角片酬不得超过500万韩元(约合30000元人民币)。而在美国电影演员工会,12万成员中大约只有30人的片酬能过千万。一般来说,演员的总片酬只能占到总成本的10%—30%。

但值得注意的是,“限薪令”的出台,虽然在政策上对高片酬采取了高压措施,但也要防备其通过其他方式规避限令。清华大学影视传播研究中心主任尹鸿就提醒说,明星限薪需要更具强制性的力量予以支撑。比例怎么去执行,谁来监督,其实是很难控制的。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由更多的行业中的领军企业发出共识,制定行业标准。

“限薪令”出台后,很多网友在点赞的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能采取措施,确保“令行禁止”。比如,剧组会否采取“阴阳合同”的方式,表面上与演员签下一份符合“限薪令”规定的合同,私下通过别的渠道给演员以资金补偿。此外,演员会否以出品人、制作人等身份加入到剧组,这样一来,他们就能在片酬之外,以分红等其他形式获得报酬,让“限薪令”形同虚设。

规避以上问题的同时,还应意识到,“限薪令”并非拿明星开刀,而是为了给当下热钱奔涌、烂片横行的荧屏“降虚火”。当前,中国年产电视剧达三四百部、约1.5万集,其中究竟有多少精品能把观众留下,从目前一路走低的“开机率”就能见分晓。电视荧屏,不能仅仅满足于“星光熠熠”,更要有制作精良、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优秀作品去感动人心,惟此,荧屏才能有健康的生态,老百姓才能获得更好的艺术滋养。

关键词: 片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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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