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画皮2》《泰囧》等国产大片继续发力,开启了中国电影市场新一轮的快速增长。此后5年间,中国电影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间保持稳步发展,形成了进步巨大、世界瞩目、稳中求进的总体态势。
电影产业稳定快速发展离不开国家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五年间,国家和电影主管部门通过政策手段,在促进电影艺术质量提升、完善电影管理体制、促进电影市场化改革、保护民族电影业发展、促进电影对外交流、推动农村电影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电影主管部门紧密联系国家发展、时代进步主题,根据中国国情和改革开放的大节奏,推出了相应的制度设计,制定了符合中国国情的产业布局,形成了文化自主的创作格局,打造出了中国特色的新型电影发展模式,中国电影实现了从量变到质变、从小数量到大数量的根本变化过程。
促进电影艺术质量提升
电影产业归根结底是内容产业,电影繁荣最终要体现在优秀作品上。
2014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推动文艺繁荣发展,最根本的是要创作生产出无愧于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伟大时代的优秀作品”,并表示“一部好的作品,应该是经得起人民评价、专家评价、市场检验的作品,应该是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应该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作品”。中宣部部长刘奇葆也在全国电影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推动繁荣创作,推动我国由电影大国向电影强国迈进。
2015年10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9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会议强调: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紧紧依靠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精神为灵魂,以中国梦为时代主题,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以创新为动力,以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为中心环节,深入实践、深入生活、深入群众,推出更多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的文艺精品,不断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五年来,在中央精神和相关政策红利的推动下,中国电影创作活力显著增强,创作的积极性空前高涨。面对总书记提出的“文化在发展繁荣过程中,局部出现过于重视经济效益、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的现象”,电影主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动电影供给侧改革不断向良好的方向发展,深入推进电影产品的供给侧改革,将提质增效、提质量上水平作为中国电影的根本任务,有力改变了中国电影长期以来形成的投资主体单一、创作主体陈旧的传统模式,创作空间豁然开朗。
其中,国产电影生产创作格局更加完善,在类型化影片创作过程当中,出现了一系列崭新风格、样式、题材、体裁,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关注,调动了广大观众对国产电影的观影兴趣和热情。既有代表电影先进工业水准的《长城》《捉妖记》《寻龙诀》《美人鱼》等高技术规格影片,也有《中国合伙人》《滚蛋吧!肿瘤君》《从你的全世界路过》《失孤》等取材于人民群众生活的项目,有彰显国家力量的《湄公河行动》《十八洞村》《空天猎》《战狼》系列《建军大业》,也有弘扬主流价值的《智取威虎山》《勇士》《百团大战》等等,同时还涌现出《狼图腾》《百鸟朝凤》《山河故人》《冈仁波齐》等艺术电影,《喜马拉雅天梯》《二十二》《我在故宫修文物》等纪录电影,更不乏《西游记之大圣归来》《大鱼海棠》《熊出没》系列等动画影片。
在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讲好中国故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中国电影也取得明显成效。在纪念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70周年、 中国共产党建党8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建军90周年、香港回归20周年,以及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等重要的时间节点,推出了一大批“三性”统一的优秀作品,使中国电影创作主旋律更嘹亮、正能量更充沛。
2017年是电影主管部门确定的“创作质量促进年”,以“百部重点主旋律电影选题规划”为引领,电影产业供给侧改革持续深化,“中国电影新力量”蓬勃生长,从“高原”向“高峰”奋勇攀升,多品种、多类型、多样化的作品结构进一步完善,国产影片观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与此同时,中国电影不竭的创新活力,极大丰富和拓宽了观众的观影选择,共同巩固了国产影片的市场主体地位。
完善电影管理体制
2012年以来,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电影主管部门遵循产业发展规律,转变政府管理方式,推动“放、管、服”改革,大幅削减和下放权力,不断优化服务,使中国电影的生产力得到极大释放。
2014年2月1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下发了《关于实行国产电影属地审查的通知》,其中明确区分了总局与省级广电部门的电影审查机构管理职责,并规范审查内容;
2016年2月25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取消了“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单位独立从事电影摄制业务的审批”,“改建、拆除电影院和放映设施审批”和“电影放映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分离、审批”,“电影院加入院线审批”等一系列审批环节;
2016年5月1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废止了《电影片进出境洗印、后期制作审批管理办法》和25个规范性文件。主管部门从上游管理层面简化行政审批,降低准入门槛,目的就是要进一步简政放权,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随着电影产业改革不断深化,中国电影形成了多种成分共同发展电影业的崭新格局。国有、民营公司公平竞争,大、中、小、微型企业各展风采,以“互联网+”为显著特征的创新力量加快融入,为整个行业注入强劲动能。
2016年,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等行业领先者先后正式登陆资本市场,2017年,珠江金逸、横店影视等民营企业也纷纷在资本市场上传来喜讯。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仅在制片领域投资主体就超过了2000家,有持续出品能力的超过500家。
众多“新鲜血液”的融入在推动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新问题,其中互联网内容监管难,互联网放映和银幕放映审核标准不一等问题最为突出。面对发展难题,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11月7日出台了《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要求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营造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也连续推出一些列措施,规范互联网领域及相关视听内容,稳定线上线下两个市场,保证了电影产业持续向好发展。
2014年3月19日,《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的通知》出台,规定凡在广播影视部门备案公示,但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和《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电影和电视剧等,不得在网上播出;
2014年9月2日,《关于进一步落实网上境外影视剧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出台,重申网上境外影视剧管理规定,自2015年4月1日起,凡未获得《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境外影视剧一律不得上网播放;
2017年6月,《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的通知》下发,通知中进一步明确,未通过审查的电视剧、电影,不得作为网络剧、网络电影上网播出。导向不正确的电视综艺节目,也不得以网络综艺节目的名义在互联网、IPTV、互联网电视上播出。不允许在广播电视播出的节目,同样不允许在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上播出。
不仅主管部门有相关政策出台,行业协会也有相应的自律条款。2017年6月30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审议通过了《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通则中给出了网络视听节目的明确界定:具体包括网络剧、微电影、网络电影、影视类动画片、纪录片、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网络视听节目,以及其他网络原创视听节目,明确了先审后播和审核到位的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网络视听节目什么能拍什么不能拍。
针对点播影院和点播院线等新主体和新业态,主管部门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审慎包容监管。2017年4月12日,《关于规范点播院线、点播院线规范经营的通知》下发,其中明确规定:从事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电影放映、发行服务,要依法取得电影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除了规范互联视听节目播出管理外,各级电影主管部门充分发挥“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影院放映达不到标准以及偷、漏、瞒、虚报电影票房和侵权盗版等现象制定专门政策。
在2014年至2015年的两年时间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及其下属部门先后出台8项通知规范相关市场。
2014年1月17日,《关于加强电影市场管理规范电影票务系统使用的通知》下发,要求各地严格推行《电影院票务管理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等政策法规,其目的是建立和完善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的电影市场体系,营造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影市场环境;
2014年12月22日,《关于进一步提高放映质量的通知》下发,该项规定主要针对影院银幕亮度和声压级达不到应有技术标准的现象,规范影院放映质量管理;
2015年2月9日,《关于加强影院放映技术管理、提高电影放映质量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电子商务售票工作的通知》相应出台,在要求影院确保放映设备的质量和品质的同时将电子票务纳入票务规范体系,明确了电子商务售票的规范和流程;
2015年9月29日和30日,连续出台《关于严厉打击在影院盗录影片等侵权违法行为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数字水印技术运用、严格影片的版权保护的通知》,在申明严厉打击在影院盗录侵权等违法行为态度的同时,倡导利用包括“数字水印”在内的科技手段,加强版权保护;
2015年10月14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发布了《电影院票务系统(软件)管理实施细则》,同日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也下发了《关于规范影院票务系统硬件配置工作的通知》,两份文件都表示要严格审核影院票务系统,并明确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推动影院票务系统规范管理工作有规可依、违规必究。
2017年国庆节前,电影局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影院放映技术管理,以精湛的放映技术点亮银幕、以最美影像服务广大电影观众。
面对那些严重损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电影主管部门也重拳出击,通过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巡查整改,有力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例如2016年影响较大的影片《叶问3》票房造假事件和湖北省黄石市盗版电影案件,后者成为我国因盗录、盗播电影入刑的第一案。2017年被电影主管部门明确为“电影市场规范年”,3月20日对首批326家2016年以来瞒报票房收入的影院实施严厉处罚,引发电影行业强烈反响和社会广泛关注,被视为电影产业促进法施行后规范市场的“第一记重拳”。
2015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10月30日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于11月4日审议通过,全文公布于12月5日前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6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是我国文化立法领域的一次突破,也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一座里程碑,是对电影产业化改革实践经验进行的总结与提炼,以法律的形式为未来发展提供了顶层设计和路径规划,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
财税金融等政策 促进电影市场化改革效果明显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和国家对发展文化产业认识的不断深化,包括电影产业在内的整个文化产业已被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战略部署,为电影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国务院也将电影产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在财政方面对中国电影的繁荣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政策支持,激活产业融资能力,减轻产业发展负担,鼓励影院建设,促进电影产业发展。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由此吹响。
2014年5月31日出台的《关于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由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下发,是近年来参与部委最多、涉及领域最广、扶持力度最大的政策文件之一。
该项文件从加强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加大电影精品专项资金支持力度,通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电影产业发展,对电影产业实现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中西部地区县级城市影院建设资金补贴政策,加强和完善电影发行放映的公共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对电影产业实行金融支持政策,实行支持影院建设的差别化用地政策等八个方面支持中国电影做强整个产业链,提升中国电影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2014年11月27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电影制片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影剧院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享受其他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也在同一天由这三个部门出台,其中规定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包括转让和许可使用)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此一来,影院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从原先的6.6%缩减为现在的3.3%,影院负担得到极大减轻。
2015年8月31日,由财政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下发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中,规定了电影专项资金的来源、使用范围等,对产业链条的各个重要环节进行更直观的补贴和资助,其中“资助重点制片基地建设发展”;将之前的“资助城市影院放映国产影片”变更为“奖励优秀国产影片制作、发行和放映”和“资助文化特色、艺术创新影片发行和放映”;“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维护”,支持中部地区及西部地区省会城市以外的市县影院建设等方面被纳入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为了中国电影发展时期培养观众的需要,2012年开始,国家对以影院建设为主要环节的放映端给予大力支持。
2012年11月,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连续出台3项通知,助力影院建设和发展,《关于“对新建影院实行先征后返政策”的补充通知》是电专字[2004]2号文件的补充文件,其中规定对东中部地区县级城市及乡镇、西部地区省会以外城市的新建影院,当年(自然年度,下同)放映国产影片票房收入达到总票房收入45%(含)以上的,从下一年度起可继续享受电影专项资金先征后返政策;《关于返还放映国产影片上交电影专项资金的通知》其目的在于引导放映终端加强对国产影片的放映,拓宽优质国产影片进入市场的渠道;《关于对安装数字放映设备补贴的通知》则表示要对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影院安装使用数字放映设备进行补贴;
2013年8月29日,财政部下发《关于县城数字影院建设补贴资金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过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县城数字影院建设予以补贴。
在国家的相关政策支持下,中国电影的终端建设呈现出迅猛发展的趋势,2013年电影银幕数量18195块,同比增长38.7%,2014年电影银幕数量为23600块,同比增长29.71%,东部发达地区和一二线城市影城数量接近饱和。
针对新建影院增速过快、局部过热的情况,国家各部门适时进行了相关战略调整。
2015年2月11日,财政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县城数字影院建设补贴资金申报和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对部分贫困地区县城首家数字影院采取“先补后建”资助方式,并适当放宽了建设标准。
2015年6月23日,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连续出台两项文件,其中关于调整电影专项资金对“新建影院先征后返”、“资助城市影院改造”的政策,就主要宣布对2015年7月1日新建(改造)开始营业的影院,停止执行先征后返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的补贴;《关于调整电影专项资金对“国产高新技术格式影片”奖励政策的通知》则对2016年1月1日后取得《影片公映许可证》的国产高新技术格式影片,停止执行专项资金的补贴。
在2012年-2016年的五年间,电影市场空前活跃,市场规模增长迅速。观影人次从2012年的4.66亿增至13.72亿,年均增长率30.99%;城市影院银幕数从2012年的13118块增至2016年的41179块,年均增长率33.11%,平均每天新增20块银幕。目前全国总银幕数达到4.8万多块,稳居全球首位,且数字化水平领先,结构布局合理,其中政策红利的推动力显得尤为重要。
在扶持优秀国产电影,鼓励创作精品项目方面,各级主管部门始终保持高度重视。早在2013年7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为了保护和扶持当时相对薄弱的国产动画产业,出台了《推动国产动画电影发展的9条措施》,增加对动画电影制作的扶持,举办国产动画宣传展映推介周活动,增加对国产动画电影的奖励,召开讲座、论坛等活动。
与此同时,多项政策也与时俱进,支持力度更大,覆盖范围更广,分别从制片、发行、放映等各个环节对优秀项目进行奖励。
2016年2月29日,财政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印发<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表示中央级电影专项资金将奖励优秀国产影片制作、发行和放映;
2016年3月3日,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奖励放映国产影片成绩突出影院的通知》,对放映国产影片成绩突出的影院给予奖励;一周之后,《关于对优秀国产影片进行奖励的通知》出台,其中表示成立“优秀国产影片评选委员会”,对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制作技术和艺术创新的优秀国产影片继续给予奖励。
促进国产电影对外交流
2012年,中美双方就解决WTO电影相关问题谅解备忘录达成协议,根据协议,中国将在原每年引进分账电影配额约20部的基础上增加14部仅支持3D或IMAX放映格式的特种影片,并且引进片中,美方的票房分账从不超过18%升至25%,刚刚经历10年产业化改革的中国电影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在此背景下,国家运用一系列“组合拳”为中国电影扬帆出海保驾护航。
首先是政策支持,2015年10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使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2016年2月5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遴选优秀影视作品进行译制资助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中对表示将资助优秀国产影片进行外语译制,促进“走出去”;
2016年3月8日,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在《关于奖励优秀国产影片海外推广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国产影片一个年度内在海外取得票房折合人民币达到或超过100万元的,对出品单位给予不超过海外票房收入1%的奖励。
其次,2016年“中国电影·普天同映”全球发行平台正式启动,在政府的指导和推动下,通过有计划的市场化运营,目前已与亚洲、欧洲、北美洲、大洋洲多国主流院线成功对接,并努力向非洲延伸,实现了《唐人街探案》《西游记之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战狼2》《拆弹·专家》《悟空传》多部国产新片的海外规模性发行。
此外,国家还通过一系列政策鼓励、支持以电影为代表的文化产品出口与对外交流工作。2014年3月1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过《关于地方对等交流互办单一国家电影展映活动审批职责下放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的实施细则》将地方对等交流互办单一国家电影展映活动的审批职责下放至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更进一步将举办涉外电影节(展)的审批权下放至省级,且并未强调“单一国家”,层层“松绑”的目的就是鼓励开展中外影视节(展)及节目交流活动,以促进中外影视交流。2012至2016年间,共在海外举办中国电影节展390次,展映影片2700部次,其中配合领导人高访11次,充分发挥电影作为文化大使的特殊功能,有力传播了中华文化。
2015年3月28日,由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就是配合“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重要文件,其中申明合作重点包括沿线国家间互办文化年、艺术节、电影节、电影周和图书展等活动,并表示要合作开展广播影视局精品创作及翻译,办好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和图书展。
今年6月,2017中国成都·金砖国家电影节成功举办,为加强金砖国家人文交流机制、夯实民意基础作出了重要贡献。10月19日金砖五国著名导演首次联合拍摄的电影《时间去哪儿了?》正式上映,影片中5名导演围绕同一主题分别讲述对时间和情感的不同感悟,开创了崭新的合作交流模式。
在各种外交机制、人文机制合作框架的背景下,中国电影不断开拓国际合作的新路径和新模式。从“借船出海”到“联合舰队”,再到自主驰骋、扬帆远航。
2012年至2016年间,中国影片在国际电影节上获得552个奖项,2016年中国电影海外销售收入为38.25亿元,是2012年的3.6倍,2017年上半年中国电影海外票房及销售收入已达27.26亿元。截至2017年9月,已同20个国家签署了电影合拍协议,并与美国好莱坞六大公司建立了密切、畅通的合作渠道,多个合拍项目正在酝酿筹备中。五年间,一大批中国电影人走向世界电影舞台,中国电影企业积极与世界各国合作,电影质量和国际影响力逐年提升。
在拓展国际化视野,加强全球化布局的同时,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电影资源的交流合作也在有序推进。2013年1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海峡两岸电影合作管理的现行办法》,其中规定台湾影片由中国电影集团进出口分公司统一进口。凡取得《影片公映许可证》的台湾影片,作为进口影片在大陆发行,不受进口影片配额限制。该办法降低了台湾电影引进大陆的门槛,推动了海峡两岸电影业的共同发展、共同进步,促进了文化的交融,巩固了民族感情基础。
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设成就斐然
五年来,国家各部门统筹协作,通过各项政策加强农村放映工程建设,规范农村数字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2013年4月,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其中规定中央财政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其中对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活动按照每村每年12 场,每场平均200元的补助标准支出;
2014年12月8日,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把基层工会组织利用会费组织看电影等归属于合理范畴;
2015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鼓励在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加快农村数字电影放映项目的推进;
2015年5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中将公益性影视作品的制作与宣传、公益性电影放映活动的组织与承办等包括进政府对五年内电影公共服务的购买内容;
2015年10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了今后五年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具体要求,有助于切实推进农村电影“室外转室内”、“站着看转坐着看”工作。
国家在加快农村数字电影放映项目推进方面的关注和倾斜,促使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取得了可喜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逐步丰富了农村的文化生活,促进了当地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截至目前全国农村已成立数字院线326条,数字电影交易服务平台共有可订购影片3820部,在进一步成熟的农村电影体制机制助推下,农村电影市场焕发出强大活力。
五年来,国家各部门统筹协作,通过各项政策加强农村放映工程建设,规范农村数字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2013年4月,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其中规定中央财政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其中对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活动按照每村每年12 场,每场平均200元的补助标准支出;
2014年12月8日,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把基层工会组织利用会费组织看电影等归属于合理范畴;
2015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鼓励在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加快农村数字电影放映项目的推进;
2015年5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中将公益性影视作品的制作与宣传、公益性电影放映活动的组织与承办等包括进政府对五年内电影公共服务的购买内容;
2015年10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了今后五年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具体要求,有助于切实推进农村电影“室外转室内”、“站着看转坐着看”工作。
国家在加快农村数字电影放映项目推进方面的关注和倾斜,促使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取得了可喜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逐步丰富了农村的文化生活,促进了当地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截至目前全国农村已成立数字院线326条,数字电影交易服务平台共有可订购影片3820部,在进一步成熟的农村电影体制机制助推下,农村电影市场焕发出强大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