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中国好声音的原版权方荷兰制作公司Talpa发布声明表示,将放弃对中文“中国好声音”的使用及商标主张和索赔,并不再就“The voice of”的节目模式再寻求授权合作。
据该声明显示,Talpa根据其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The voice of China”授权协议中的明示条款,完全有权终止该协议。故而,唐德公司无权再在大中华地区内制作“The voice of China”节目。
该声明中,Talpa进一步决定放弃在中国对中文“中国好声音”的使用及该商标的主张和索赔,也不再在中国地区就“The voice of”的节目模式寻求授权合作。此前,Talpa公司Talpa单方中止对唐德授权“the voice of china”并索赔4125万美金,而这份声明也意味着Talpa将放弃索赔,但也决定终止“The voice of”的节目模式在中国地区的授权合作。
两年前荷兰Talpa公司“the voice of”节目版权与灿星合作到期后,续约时因为翻倍的版权费,双方没有达成共识。最终唐德花费了6000万美元(近4亿人民币)从Talpa手中购买了5年4季的节目版权。但是时隔两年,唐德都未能制作出中国版好声音,反而三方一再陷入官司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