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14号文件《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已正式审议通过,并将于2018年3月30日开始实施。
该政策在版权、设施等短板上做了相应的规避,将会着重整治点播影院之前发展乱象。点播院线会成为未来观影市场对传统商业院线的重要补充,进一步满足不同观众群体的个性化观影需求。
该《规定》在业务许可、经营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几个方面做出了详细说明:
1、省内点播院线所辖点播影院数量不少于30家,跨省点播院线所辖点播影院数量不少于60家。
2、电影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点播影院,颁发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对符合条件的点播院线,颁发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3、点播影院放映和点播院线发行的影片,应当依法获得电影公映许可。
4、点播院线应当按照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的要求,将所辖点播影院的经营数据上传至全国点播影院经营管理信息系统,纳入电影销售收入统计。
5、国产电影的放映场次和时段不得低于全年放映电影时长综合的三分之二。
6、点播院线与点播影院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
7、电影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由电影院进入点播影院放映的期间有限定的,点播院线在限定期间不得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