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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徐坤经纪合约案开庭 或面临5000万违约金

据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公示栏显示,4月25日上午9时,从《偶像练习生》节目中以最高得票数出道的蔡徐坤经纪合约纠纷案一审在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开庭。起因是他起诉其前经纪公司上海依海影视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海影视”)“霸王条款”却被反诉,或需支付5000万的违约金。

蔡徐坤

据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公示栏显示,4月25日上午9时,从《偶像练习生》节目中以最高得票数出道的蔡徐坤经纪合约纠纷案一审在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开庭。起因是他起诉其前经纪公司上海依海影视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海影视”)“霸王条款”却被反诉,或需支付5000万的违约金。

2015年11月蔡徐坤与依海影视签订了《演艺娱乐事务独家经纪合同书》;2016年10月,通过10人男子组合SWIN正式出道;2017年2月,蔡徐坤及其监护人委托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发出律师函,要求撤销包括补充合同在内的《独家经纪合同书》;2018年1月,蔡徐坤在未经依海影视许可的情况下参加真人秀《偶像练习生》,并在同年4月6日获得最高票数,以NINE PERCENT男团身份出道。

本次庭审中,蔡徐坤方的代理律师提出解除签订合同以及补充签订合同,起诉书中,蔡徐坤方提出的解约理由是依海影视没有为其长期全面发展进行投入,没有为其提供尽可能多的优质演艺活动和机会,并认为其依海影视未履行也没有能力履行合约,无法为其发展提供稳定持续的支持。蔡徐坤还表示其和依海影视签约时尚未成年,没有任何行业经验,所签订的演艺经纪合同对其严重不公平。同时请求法院驳回依海影视的反诉请求。

被告依海影视则认为他们自始至终都在积极履行合约,但蔡徐坤严重违反合约,不服从演艺工作安排,且还在外从事其他演艺活动,给该公司造成了重大不良影响及损失。应判令蔡徐坤继续履行合同,且需支付网剧、综艺、广告代言等演艺收入的70%给依海影视。

此案在3月12日的法庭审理中并未宣判,开庭不满十分钟便被宣布结束,原因是依海影视提出反诉,要求不解约或解除合同赔5000万。法庭认为被告的诉求有自相矛盾的地方,决定择日再审理。

依海影视明星事业部总经理洪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蔡徐坤与依海影视的诉讼尚未终结前,蔡徐坤的艺人经纪约归属于依海影视,其所有的代言、拍摄工作均应通过依海影视履行。对蔡徐坤未经许可代言养生堂面膜、悦诗风吟、兰蔻等产品的行为,公司将会针对相关企业采取包括诉讼等在内的法律行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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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