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集齐7张声明,就可以召唤神龙了”。近期在电影圈,开始流行这么一句话。
原来,继五一档猫眼《后来的我们》退票门事件后,猫眼的控股股东光线,因宣发《英雄本色2018》的身份,也陷入了与导演丁晟以及两位资方的“声明互怼”。
早几日,导演丁晟发文喊话光线。继《光辉岁月》导演熊欣欣之后,这是第二位因发行一事与光线闹得不可开交的导演。
之后,丁晟向小娱透露,他曾力排北京文化等资方众议,选择光线传媒为电影主宣发方,但在结案后,他多次要求光线提供《英》片3700多万宣发费用和票补明细,但最终仅收到一张表格;再次追问后,光线的回应是“你们的要求太过分了!”
丁晟的声明得到了电影两位资方的声援,资方之一的酷仔影业也发表了声明要求提供明细,另一位投资方海上文化则转发微博表示支持。
随后,光线给出了堪称“最牛乙方”的回应。
光线的声明,首先“十分贴心地”表示了“理解导演对于票房不理想的焦虑”,随后宣称,第一,合同是和北京文化签的,成本确认过了。第二,没跟导演签合同,没有义务给你看明细。第三,票房不好“影片的品质是根本”,并斥责了“票房好的都归到影片品质好,票房差的都让宣发背锅”的“行业乱象”。
与丁晟和光线的针锋相对相比,电影主投方北京文化的声明则显得有些暧昧。除了强调选择光线是“尊重导演意愿”外,还强调了北京文化除了把垫付的费用转交给光线外,未参与实际宣发工作和宣发费用的支出。
也就是说,北京文化并未参与此次大型互怼。“北京文化和光线是从发行《同桌的你》积累下来的合作关系,不可能因为这些钱就撕破脸皮。”一位内部人士告诉娱乐资本论。
而娱乐资本论从导演以及相关方了解,光线在后期宣发《英》时,“不知基于什么原因”,把大量任务交给了子公司猫眼,但事实上,当时猫眼在《英》上映的隔一天就面临另一部主发项目《神秘巨星》。“连续两天发行两部同周上映的电影,这在发行行业太少了。”
四封声明,三个利益方,要求宣发明细的诉求,发行对出品方的强势,一下子把已经闹得沸沸扬扬的电影宣发行业,又一次推上了风口。
丁晟与光线,谁的规矩?
“(光线)连尊重都很淡,就是让我觉得太失败了。我要是再不说点什么,可能憋出毛病来。”5月2日,眼睛布满红血丝的导演丁晟在北京文化办公室,接受了娱乐资本论的采访。
当天,他特意穿了英雄本色的纪念T恤,黑衣上,是他亲自题写的“规矩”二字。规矩,是他几部电影一以贯之的主题。“你看我的《硬汉》,在说“规矩”;你再看《解救吾先生》,也在说“规矩”。
以导演身份出面追讨账目,在丁晟看来,也关乎“规矩”, “十几家投资方给我的信任,我必须有所交代”。
据丁晟介绍,2017年4月,《英雄本色2018》这部投资上亿的影片杀青,光线主动联系丁晟想取得影片的宣发权,虽然影片11家出品方中有几家也具备宣发能力,但丁晟觉得“光线之前的片子发的成绩比我预想的要好”。正是出于对光线宣发能力的信任,尽管“基本上没有人第一时间同意”,他还是在几次高层会议上,力排众议,把影片交给了光线发行。
通常来说,如果发行方特别想要取得一部影片的发行权,往往会先行垫付一定发行资金,甚至会承诺保底发行。但事后,丁晟回忆,光线的宣发没有垫资,而且承诺很谨慎。“宣发会上我问过他们,你觉得这个片子未来成绩怎么样,都没有明确说过。”
当时,随着猫眼和微影的合并落听,光线成为新猫眼的控股股东。某业内人士表示:“不知为什么这个片子最后大量发行工作就交给了猫眼电影,即使猫眼后续又要宣发《神秘巨星》。”但对于此事,丁晟导演只能接受。
2018年1月18日,《英雄本色2018》上映,排片起片量就只有11.2%,单日票房在第九天不足40万,最终总票房定格在6306万。考虑到该片的成本以及3700万的宣发预算,起码是一部冲着5亿起目标的电影。
“这个首日排片比确实不高”,一位发行行业老炮告诉娱乐资本论。而同样由猫眼发行的《神秘巨星》,首日排片比则高达19%,后续随着口碑走高排片更上一层楼。
一张表格的结案表,算结案表吗?
二月初,影片开始收尾,春节前,丁晟看到了光线给的结案表格。
“就是一个表,告诉我们光线收了2770多万,花了2800多万。没有盖章,没有任何截图,很多数还是整数,后面就是一个备注,包括几段文字解释,你会觉得这好像是预算表而不是结案表。”
丁晟向小娱回忆,当时他曾和光线负责人有过一场三人面谈,希望宣发费用没花完退回来,花了的给个明细。
而光线的态度则经历了180度大转变,“光线先在群里面答应了给,但是上映完之后,这个事情一直持续到4月初,在催了无数次之后,得到一个答复说不会再给新的东西了。后续再要的时候,收到语音‘你们太过分了…’,基本上我就堵得哑口无言。”
“这种不尊重,让我觉得特别不可理喻。”半个月后,丁晟发出了那条微博。
为什么是导演站出来发声?丁晟说,投资方有更多顾虑,他发微博后,有投资方找到他说:“谢谢导演替我们发声。”
“做生意总得看个账吧。”事情发生后,酷仔影业董事长陈定岭接受了娱乐资本论的采访,他们在这次投资中占比20%,在小几千万的规模。
对于光线声明中提到第三方无权要求提供花费明细的说法,陈定岭说,酷仔和光线双方关于委托影片宣发签有一纸授权,“具有法律效应”。而关于要求公开明细是否符合行规,他表示,酷仔曾经和业内另一家发行公司合作,对方给到的结案详细到“一张海报0.8元”。相比之下,光线显得没有诚意。
《英雄本色2018》的第一出品方北京文化,是直接与光线签订合约的公司,自然有权直接要求光线提供明细,但娱乐资本论多方联系后,北京文化并未回应我们的采访要求,只是表示“看声明”。
负责该项目的光线传媒宣传总监,先是在电话中同意了接受采访,在河豚君将采访提纲发过去后,对方又表示不予回应。
发行行业规矩究竟是什么?
一方坚持要有规矩,对得起资方的信任,另一方却坚持规矩是没有义务把明细公布给第三方,那么,发行行业的规矩到底是什么?结案的详细程度应该是怎样的?
事情发酵后,有媒体发文表示宣发行业极其复杂、门道极多,有很多软性成本,比如给影院的红包和买水军等,不仅无法开发票,“公开费用还会导致宣发方无法继续工作。”
按照常规,对于费用明细,包括一些软性支出在内,都会向费用支付方说明。但在过往片方和宣发方长期的实践中,出于人情世故等多种因素的考量,部分公司间在合作时也逐渐形成了一种“潜规则”,即有的片方不会去追问宣发方具体的宣发费都花在了哪些地方。
娱乐资本论咨询的一位营销资深人士表示,国内并没有一个完全规范的标准,结案的详细程度上主要取决于双方之前的约定。“其实甲方不应该管乙方具体是怎么花钱的,要了也得不到真相,现在基本上宣发公司都有两套账,随时可以拿一套表面的账糊弄甲方。”
另一位营销企业的负责人告诉河豚君,从宣发业务的流程来说,乙方提供花费明细不算过分要求,甚至费用明细的提供应该在签订合同之前就给予出钱的甲方确认。
但也有业内人士表示,这种所谓行业潜规则的说法,是对宣发行业的污蔑。一张表格就结项的事情,在行业内既不正常,也非常态。“宣发的钱哪有那么好挣?所有的项目都要做详细的结算,不详细结算是拿不到尾款的。几千万的项目,(费用明细)是可以做成一本书的。”
至于红包水军等灰色支出,也许不会以这样的名字出现在账目上,但一定会对资方说明数目。况且对资方提供费用明细,也并非对全社会公开,不存在把影院牵扯进来的问题。
不过娱乐资本论从丁晟处了解,因为一开始宣发费用就是全款给到光线的,所以不存在所谓的尾款结算的问题。“这里也能看出宣发方的强势。” 而早在发行熊欣欣的《光辉岁月》时,光线就声明称是“因同情才接下代理发行”。
这个行业有可能透明化吗?
对于此事,深耕电影发行的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建军律师表示,光线有义务对资方给出明细,正常情况下,合同会有规定,但是就算合同没规定,按照合同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也应该给。如果不给,合同方可以上诉要求知情权。而且因为光线负有后合同义务,就算是合同已经完成了,片方也完全有权要求看明细。
对于明细的细致程度,律师表示,通常业内没有标准规定,应该是光线给出明细,资方如果有异议,可以继续要求更细致的明细。
目前光线不给明细只给一张表的做法,“你可以把帐做得很详细,但光线连表面功夫都懒得做了。”某位业内人士表示。
从几方的发声,都让河豚君感受到片方与宣发方的强弱分明。
律师表示,事实上,目前中国的电影市场,并不是“好电影说靠品质,坏电影怪宣发”,好莱坞的成熟市场上也许可以更多依靠影片的口碑,但中国电影市场处于零和博弈,同档期就几部片子可以看。现阶段宣发对电影票房的影响还是巨大的。强势的宣发方拥有极多资源,形成结盟,相比之下,小片方是绝对弱势。
几位受访者都表示,光线的声明,透露着店大欺客的傲慢。
而另一位宣发从业者也认为,宣发做到什么程度,对票房至关重要,甚至是百分百重要的。而对于一年发行几十部片子的发行公司,总有些片子是重点宣发,有的则是战略性放弃。
他觉得,很多导演,在不熟悉宣发的情况下不能有大公司依赖症,“仿佛越大的公司,宣发效果更好。事实上,往往对片子最认可最信任的公司反而能产生更好的宣发效果。”
丁晟和光线的几番隔空对话,也引发了业内对于发行行业有无可能报价透明化、结案透明化的反思。
不过,有人直指这是一个伪命题。
“制片方没有发行能力的时候,并不关心发行方用了多少费用,更关心发行方的取费标准能带来的票房预估,越有实力的发行公司在操作中越能拿到更低的成本,这本身就是发行公司的价值所在。大型发行公司因为品牌效应,价格比市场平均价格略贵也照样有人接受。所以不存在使之透明化的环境,没这个必要。”
行业律师则觉得,这件事对行业影响是巨大的,对此事的危机公关和妥善处理,将推动宣发行业透明化,标准化。他相信,此事也会引起几大宣发公司高管的反思。对于发行与片方的权利不对等,他呼吁行业协会组织能够发声支援,共同推动行业的正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