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丁晟之后,又一位导演在微博上对发行方叫板。6月1日,《命运速递》的导演李非,在微博上发文,标题为:《命运速递》今天下档了。
《命运速递》是李非的导演处女作,在5月18日首映礼上,姜文不吝赞美“这是我最近看过最好的电影!”出席首映礼的包括范伟、忻钰坤、包贝尔、颜丙燕等众明星也纷纷表达了对电影的认可。
然而,《命运速递》在5月25日全国首映时,其排片只有3.1%,次日就降到了1.6%,上映一周就下档了,累积票房130万。
在李非看来,影片在市场的失利,跟400万宣发费“没能花在刀刃”上有关。起初宣发公司迪美天祥影业“北到沈阳,南到深圳,十个城市的路演”和“排片争取到10%”的承诺,实际上都是空话。
电影行业的新手,最容易产生矛盾
近段时间,出品方跟宣发方闹矛盾事件频出,前有《英雄本色2018》导演丁晟,质问宣发方光线传媒,并要求后者公开费用开支明细。
无奈之下,光线向出品方提交宣发费结算表。
但出品方要求光线出具《英雄本色2018》宣发相关的凭证及票据。光线的第二次回函则认为,出品方的要求超出了协议规定。胶着之下,事情就此不了了之。
跟丁晟不同,李非导演发文,不是为了向宣发方要一个公道,而只是表达“吃一堑”的教训,和“长一智”的分享。即便如此,字里行间还是隐隐折射了制片方对宣发方的不满。
出品方跟宣发方之间的龃龉,在丁晟和李非之后,还会继续发生,并且随着电影市场的繁荣,宣发费用的水涨船高,这种龃龉和冲突可能会加剧。
电影市场的繁荣,使热钱不断融入电影行业,大大小小的影视公司如雨后春笋,它们在影视行业中底子薄弱,资源欠缺,在电影制作、宣传、发行等环节都是摸着石头过河。
比如《命运速递》的宣发方迪美天祥影业,根据资料显示,该公司在2016年以前的主营业务包括经济贸易咨询、承办展览、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等。在2016年1月变更经营范围时,才新添了电影发行和电影宣传业务。
也就是说,一家非影视起家、只有两年发行经验的电影发行公司,在没有行业资源优势、渠道陌生、发行经验不足的情况下,400万宣发费放在他们手上,没能发挥多大的作用。
在如今一条两三分钟的预告片的制作成本,动辄十几二十万的背景下,一张网络大电影的半成品海报光调色就花3万的环境下,400万的宣发费实在不算多。
从迪美天祥影业承诺给《命运速递》“排片争取到10%(后来说保6争8、包5争6...)”,多少看出一家宣发公司不知水深的盲目自信。
丁晟作为有口碑基础、有代表作的导演,他的《英雄本色2018》花了3700万的宣发费,才换来首映日11%的排片率,而且还得仰仗电影有王凯、王大陆、马天宇等当红明星的出演。
市面上有大量的电影公司,电影质量一般,但预期较高甚至自视甚高的片方,往往难以找到接盘的宣发公司。这时候那些没有成功宣发案例的公司就“逢片必接”,为了成功接单,通常不惜夸下海口,天花乱坠地许诺…
宣发方和出品方的冲突和纷争,往往就发生在以上所述的那两类公司中。
宣发透明化成为中国电影的一大难题
相对的,这类纷争通常不会跟大制作大预算的电影扯上关系。我们知道,大制作电影一般是有雄厚财力的公司才有实力出品,比如万达、华谊、光线、博纳等传统公司,还有新入局的“优爱腾”,因为它们的产业布局上,不仅有投资和制片板块,同时也有宣发板块。
于是它们出品的电影,用不着再找其他公司代理宣发,自己就能搞定。自家人管自家账,就不会有“开支明细不清”的恩怨。
关于发行方如何处理跟出品公司的关系,电影频道的特约评论员高军给出了三个建议:一是充分尊重制片方的创作。二是要让制片方看到发行方的努力和付出。三是宣发费的开支明细要透明公开。
从目前来看,丁晟、李非和宣发公司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宣发公司没有把费用支出明细公开化、透明化。宣发公司的通常回应是,这超出了合同协约的内容。
可以说,宣发公司对宣发费用明细的秘而不宣,成为了电影行业默许的潜规则,在法律上它也处于一种尚没有规范的状态。只要这种局面保持一天,出品公司跟宣发公司的战争就永远不会消停。
据资料显示,上映的国产电影,只有百分之二十盈利,其他百分八十的电影都赔钱。赔钱催生心有不甘,就有需要要找个替罪羔羊,或者推诿责任,拿了大钱却不知道做了哪些的宣发公司最容易成为被讨伐的对象。
而宣发公司公开所有开支明细有没有落实的可能性,就很难说了。倘若一公开,一是公司的商业策略和机密或多或少就被曝光,二是合作媒体的名单也都被公之于众,这对合作伙伴的利益亦是一种损害。
公布也难,不公布也难,宣发公司如果走不出这个两难境地,中国电影界的硝烟注定会此起彼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