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清传》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近日,崔永元炮轰范冰冰事件在网络上受到广泛关注,直至目前为止,国家税务局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展开调查核实,并将矛头指向了影视行业高收入者。
最新的进展是,昨晚崔永元接受某媒体采访中表示,“4天6000万合同”并非指范冰冰,而是另有团队(此团队和电影《手机》相关),涉案金额也远超目前曝光金额的十倍以上。
而受牵连的影视股今日开盘大跌,华谊兄弟接近跌停、唐德影视跌逾8%,华策影视跌逾5%,另外其他影视股如光线传媒也跌逾9%。
揭露明星通过“阴阳合同”来偷税漏税的内幕,显然是此次事件中的“舆论引爆点”。
崔永元微博爆料,掀起舆论风波
事件起因于5月28日@崔永元微博发布“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烂”,之后又曝光某明星利用“阴阳合同”(大小合同)来约定片酬。在公众眼里,此矛头直指范冰冰。@范冰冰工作室回应,崔永元公开泄密合同违背商业原则,公开侮辱范冰冰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这前的舆论主要聚焦于崔永元与冯小刚和刘震云个人恩怨、明星天价片酬、崔永元抑郁症等等问题上。但是随着事件进一步发酵,舆论出现了“转向”。
6月2日,@崔永元继续在微博爆料,“我家铲屎官说,这就是大小合同(阴阳合同)。小的是演出200万,大的是策划监制748万加90万,再拿一麻袋现金。这还不算一线的。我家铲屎官说,好像有个法律管这事儿。老有人通知我家铲屎官小心安全,我也得躲好。”
自此舆论一片哗然,网友纷纷不再充当“吃瓜群众”,而是要求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以求真相。昨日根据央视新闻报道,国家税务总局责无锡地税局介入调查。
利用“阴阳合同”逃税,涉及法律
目前整个事件的舆论焦点主要是借用“阴阳合同”(大小合同)逃税的娱乐圈内幕是否为真。从崔永元的微博曝光来看,“阴阳合同”(大小合同)是主要着重点。
那么“阴阳合同”(大小合同)是什么呢?百度百科对其定义为:“阴阳合同”(大小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且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
崔永元甚至开门见山地说,自己还有一抽屉这样的合同。如果所说为真,那利用“阴阳合同”来偷税漏税已经成为娱乐圈深谙的规则。娱乐圈明星偷税漏税现象屡见不鲜。之前刘晓庆、毛阿敏等明星都曾经因偷税漏税受到处罚。
事态愈渐严峻,国家税务总局给予高度重视,并且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有关影视从业人员“阴阳合同”涉税问题。
这说明崔永元炮轰明星片酬和逃税一事不只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也不是平常的娱乐八卦。它已经进入法律层面,成为了一个全民关心的问题。
范冰冰未播影视剧遭牵连?
据笔者统计,目前官方宣布范冰冰为主创人员之一的未播影视剧共有6部。分别为《巴清传》《她杀》《爵迹3》《手机2》《355》以及特邀出演的电影《大轰炸》。一旦在此次事件中范冰冰“有闪失”,这些电影和电视剧可能会受到牵连,能否按时上映还是未知数。
即将于7月6日上映的《爵迹2》,范冰冰在其中担任重要角色鬼山莲泉。
范冰冰扮演女主角巴清的《巴清传》,在经历了“换剧名”(原名:赢天下)“高云翔性侵风波”后,又投入近千万找李晨补拍。补拍刚刚杀青,又遇上“阴阳合同”,可谓命途多舛。
而崔永元炮轰冯小刚、范冰冰等人的源头《手机2》中,毕竟范冰冰饰演女主武月,并且已经开拍。
从公司的角度来看,《手机2》的制作方华谊兄弟的股价或受到影响;而与范冰冰在股份上绑定,并与其合作成立公司并作为《巴清传》出品方的唐德影视受到影响最大。
另上市公司华策影视的股价或许会受到波及。据此前媒体分析,“阴阳合同”疑似为华策影视制作的综艺《挑战者联盟》。
此外,由《烈日灼心》导演曹保平打造的“灼心系列”电影《她杀》中,范冰冰担任女一号饰演刘镁,电影刚刚杀青不久。
在“X战警”SimonKinberg(西蒙·金贝格)导演的新片《355》中,范冰冰也担任重要角色,为五大特工之一。除上述影视剧之外,范冰冰客串女校长叶佩璇的电影《大轰炸》同样面临躺枪的风险。
若逃税内幕属实,涉事明星们会怎么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零一条明确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且在《刑法修正案(七)》中加入了初次违法免罪规定,即规定行为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调查逃税属实,对于涉事明星而言,若之前并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那么她只需要补缴税款。但是若之前受到过行政处罚,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娱乐明星也是我国的合法公民,而且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这就要求他们必须为普通公民树立良好的榜样。因此他们必须遵纪守法、依法纳税,这不仅是他们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他们应尽的社会责任。
可以预见的是,在此次舆论发酵过程中,我国国家税务局责令各地机关调查核实时,调查范围不单单是范冰冰一个人,或许将扩散到影视行业的许多高收入从业人员,而高收入人员的重点就是大牌演员和导演。也许此次事件只是一个“触发点”,借此治理、整顿整个娱乐圈行业的偷税漏税现象,营造一个健康规范的行业环境,才是最后的“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