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版《爱情公寓》原定于本周五全国上映,然而在上映前夕,该片的命运却陡增变数。
今日,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发布声明,称自己拥有《爱情公寓》IP一切权利,电影版《爱情公寓》为擅自投资、制作,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已向电影局及中影要求停止该片上映。
面对指责,电影版《爱情公寓》片方上海高格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很快做出回应:电影《爱情公寓》由“高格”基于电视系列剧《爱情公寓》编剧汪远先生的原创剧本制作,“高格”依法拥有电影《爱情公寓》完整著作权,并已事先获得了一切必需的法律授权与许可。
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在今日的声明中表示:《爱情公寓》是由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投资并享有全部权利,在联凡不知情的情况下,高格汪远等人擅自投资、制作、发行《爱情公寓》电影,联凡已向各大出品、发行公司寄送法律文件,提起民事诉讼,并向电影局及中影要求停止上映,现公开此次事件,呼吁保护原始权利人权益,促进中国影视版权健康发展。
声明中,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还公布了剧版《爱情公寓》及其续集的相关合同、版权书等内容。
电影版《爱情公寓》片方上海高格影视制作有限公司除在声明中强调自己依法拥有电影《爱情公寓》完整著作权,并已事先获得了一切必需的法律授权与许可外,还公布了《作品登记证书》等文件图片,并表示对于就《爱情公寓》著作权及知识产权进行恶意诽谤和骚扰的行为,将保留对其进行诉讼乃至追责的权利。
据悉,剧版《爱情公寓》于2009年首播。据公开新闻报道,该剧由上影集团和女性SNS交友社区“爱情公寓”共同出品。而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正是爱情公寓网站背后的公司。
不过,在百度百科中,剧版《爱情公寓》的出品方只有上影集团,并未提及任何与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相关的信息。
出现版权纠纷之前,电影版《爱情公寓》还曾深陷“抄袭风波”,众多网友指责剧版《爱情公寓》抄袭《老友记》等美剧的剧情。不过也有不少观众对剧版和电影版《爱情公寓》表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