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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经纪人宋喆职务侵占案一审宣判 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法院审理认为,宋喆和修雨乐自愿认罪,并且退赔了全部赃款,依法从轻处罚。在案扣押的232.5万元款项,判决生效之后,依法退还给王宝强工作室。

宋喆一案,法庭宣判(摄影:谢伟辉)

根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公示,10月18日上午,宋喆、修雨乐职务侵占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宋喆、修雨乐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年。

宋喆担任王宝强经纪人期间,采用虚报演出、广告代言费的手段,侵占王宝强工作室演出、广告代言等业务款共计人民币232.5万元。其中,修雨乐参与侵占167.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宋喆和修雨乐自愿认罪,并且退赔了全部赃款,依法从轻处罚。在案扣押的232.5万元款项,判决生效之后,依法退还给王宝强工作室。

事件回放:

2016年8月14日凌晨,王宝强在微博发布离婚声明,声称妻子马蓉与王宝强的经纪人存在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故决定解除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同时解除宋喆的经纪人职务。王宝强声明中称自己一直以来都在“努力做一个好丈夫、好爸爸、好儿子”,“但我绝无法容忍恶意背叛婚姻、破坏家庭的行为”。

宋喆和马蓉

2017年9月13日,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因涉王宝强离婚案相关问题于近日被警方抓获。当晚,@平安朝阳微博也确认了这一消息,称某影视文化工作室向朝阳警方报案称:2012年4月至2016年8月期间,该工作室总经理宋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将客户支付给工作室的业务款占位己有。朝阳警方依法受理,经过调查取证,于9月12日对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宋某等人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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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水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