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影局《国产电影复映暂行规定》12月1日执行
根据国家电影局此前的安排,12月1日起,《国产电影复映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正式实施。《暂行规定》表示复映影片是指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或公映许可,距首次公映结束超过两年再次进行发行放映的国产电影。复映电影也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电影第一出品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影主管部门重审,重审意见及放映安排报国家电影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有关人民团体、军队所属电影单位为第一出品单位的影片直接报国家电影局重审。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暂行规定》也对复映影片的放映方式有所要求,“为了维护电影创作积极性和市场秩序,复映影片应控制放映规模,全部放映范围不超过2500个影厅,每家影院放映单部复映影片的影厅不超过1个”。同时,电影复映应严格保护各版权相关方合法权益,应由出品单位、发行单位签订正式合同,明晰各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近年来,国内电影市场上有不少复映影片的身影,尤其是经典国产影片。在业内人士看来,虽然经典国产影片通过复映能够再获得部分票房收入,但对于市场而言,更关键的作用是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观众多种类型的观影需求,给予更多影片选择,从而增添电影市场的多元化。此外,还有一些口碑不佳的影片也选择了复映。影评人刘贺认为,此次《暂行规定》正式实施能够进一步管理国产影片的复映,通过审查等方式规范复映影片,相对来说能够提高市场门槛,保证更高质量的国产影片能够再次进入线下电影院,而一些质量不佳的国产影片并不适合重新回归电影市场,试图借助情怀来炒冷饭,此举不仅不能帮助相关影片获得市场的认可,反而会占据有限的放映资源,产生资源浪费。除此以外,《暂行规定》也就复映影片版权相关方的合法权益进行规定,从而推动国内电影市场更加良性、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