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艺败诉了!6月2日下午,在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现场》栏目的共同见证下,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吴某诉爱奇艺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法院当庭宣判,爱奇艺公司的《爱奇艺VIP会员服务协议》(2019年12月18日)导言第二款部分无效;在吴某购买会员服务后更新的“付费超前点播”条款对吴某不发生效力;爱奇艺公司需继续向吴某提供原有会员权益。
这边厢,原告吴声威刚刚发布“赢了,谢谢法官”的消息;那边厢,爱奇艺就在微博声称:超前点播模式的推出是为了满足用户日益多元的内容观看需求,感谢北京互联网法院“肯定超前点播模式本身并无不妥”。
为何双方各执一词?爱奇艺究竟侵犯了吴某的哪些正当权益?我们先从事件本身和法院的具体判决内容谈起。
法院的宣判内容 究竟透露了哪些信息?
去年12月,爱奇艺在大热剧《庆余年》播放期间,推出了超前点播模式:即会员可以以每集3元的价格(或者一次性支付50元看6集)提前解锁超前观看剧集的特权。
图源:微博
已购买了爱奇艺黄金VIP的律师吴声威认为,爱奇艺开启“超前点播”模式的行为,侵犯了他作为会员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会员观剧前依然需要观看所谓“专属广告”,必须点击“跳过”才能将广告“排除”的情况,也违反了爱奇艺承诺的“免广告、自动跳过片头广告”的会员特权规定。
综合以上,吴声威认为,爱奇艺的“VIP会员协议”有多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格式条款,请求法院判令爱奇艺取消超前点播功能,设定会员自动跳过贴片广告内容的功能,并向自己提前提供《庆余年》等剧集内容,赔偿公证费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