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财政局已会同市电影局积极组织退还本市影院2020年已缴的专项资金。
近日财政部、国家电影局联合发布《关于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6号),其中,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发展专项资金。
北京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市电影局,做好2020年电影发展专项资金收支测算及预算调整工作,加强资金统筹,强化精准支持,帮助本市电影行业复产复工、共渡难关”。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财政局已会同市电影局积极组织退还本市影院2020年已缴的专项资金。近日财政部、国家电影局联合发布《关于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告》其中,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发展专项资金。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财政局已会同市电影局积极组织退还本市影院2020年已缴的专项资金。
近日财政部、国家电影局联合发布《关于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6号),其中,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发展专项资金。
北京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市电影局,做好2020年电影发展专项资金收支测算及预算调整工作,加强资金统筹,强化精准支持,帮助本市电影行业复产复工、共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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