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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电影学院是一所有着电影历史传承和深厚电影文化积淀的高等艺术院校,学校的前身是1950年创建的表演艺术研究所。

北京电影学院是一所有着电影历史传承和深厚电影文化积淀的高等艺术院校,学校的前身是1950年创建的表演艺术研究所。建校七十年来,名师荟萃,学派传承,创作了众多中国电影史上的经典作品,在学科建设、教学创作、师资培养、人才选拔各方面都引领着中国电影教育的发展方向。学校现有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美术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点,近年来学校注重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紧紧围绕北京“四个中心”建设,服务电影强国建设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为深化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探索和构建多样化、多层次的研究生招生机制,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我校在原有的“统一考试”的基础上,开展博士 “申请考核制” 招生。

一、报考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北京电影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并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申请者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在职在编高校教师除外)

3.申请者(含在职在编高校教师)须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

4.申请者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 或IELTS ≥6.0或TOEFL≥90。

5.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五年内发表3篇以上与报考方向相关的论文,其中至少以第一作者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发表与报考方向相关的1篇及以上论文;

(2)五年内以第一作者出版与报考方向相关的一部(含)及以上著作(著,不含编著、主编及其他)。

6.满足招生导师提出的其他招生条件。(见附件)

二、选拔组织

1.“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方式由学校和院系分级管理和实施。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申请考核制”招考总体方案,负责监督、审核院系选拔流程及结果。

3.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与导师、院系相关协调工作。

三、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2月18日。网址为:yz.chsi.com.cn/bsbm/。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费200元,一经支付,将不予退还)的方式,逾期不再补报名和补缴费。填写网报信息时,考试方式栏目中选择“申请考核制”。

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考生因填写报名信息错误而影响考试或录取的,由考生自己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我校博士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三年。

2.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审核采用邮件寄送的方式进行,不接收现场确认。

(1)邮寄时间及地址:

2020年11月23日-12月21日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K楼409室(请注明“博士报名”),邮政编码:100088。联系电话:010-82283407,联系人:杨老师

提醒:考生寄送材料后,需发邮件至研招办邮箱:yzb@bfa.edu.cn,邮件内应包含考生本人姓名、报名号、联系电话及快件单号信息,以便追踪查询快递信息。

(2)资格审查须提交材料:

①已获硕士学历学位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系统打印报名信息简表(有工作单位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注: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下同);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word格式,见附件,由专家在信封封口处签名后密封);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设想或计划;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反映申请人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导师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若有)。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系统打印报名信息简表(考生所在院系需加盖院系公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位授予单位的学籍证明(证明材料中必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于入学前查验,如未按时获得将被取消入学资格);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word格式,见附件,由专家在信封封口处签名后密封);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设想或计划;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反映申请人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导师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若有)。

郑重提醒:要求以上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

3.考试名单

资格审查之后,我校将在校园网发布名单。

考生所提交的报考材料,不论录取与否,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考核流程

1.申请材料评审

院系遴选专家对申请考生材料进行评审,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培养潜质、科研能力等予以评定,确定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复试考核

复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4月份。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复试时请携带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创作作品光盘或其他科研成果等。

(1)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笔试、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在面试中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参考考生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复试还将重点考察考生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科研计划或设想的学术价值。具体复试安排请查看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北京电影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及体检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报名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公示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2021年6月由考生自取或寄发本人。

对拟录取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我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办法

从2014年起,我校招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

我校相关奖助办法见附件。

 

七、其他

1.我校向考生及社会发布的文件、通知或说明只通过校园网站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访问“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bfa.edu.cn/yx/yjsb/index.htm),认真查看最新的招生信息,因不及时查看校园网发布的招生信息或误读信息而耽误考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我校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提供往年试题。

4.由于校舍条件局限,我校自2012年起不再为研究生安排住宿。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邮政编码:100088;

招生咨询邮箱:yzb@bfa.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82283407;

招生监督电话:010- 8204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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