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介绍
“擎光者”影像季是北京电影学院携手爱奇艺联手搭建的优秀剧本孵化通道。该项目致力于提高电影人才培养的优秀率和潜力电影剧本的成活率,同时也为影视企业搭建了选择优秀剧本和人才的平台。“擎光者”影像季最终目标是在电影专业人才培养与市场及产业发展需求之间打通有效路径,形成有机结合。
本项目整合优势资源,搭建了国内唯一的集剧本征集、剧本评选、商业孵化、平台播出于一身的全产业链剧本孵化通道。自2018年启动以来,三届活动已成功孵化出两部网络电影长片,在北京电影学院青年影人市场化培养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与大胆尝试。
在三年合作的基础上,北京电影学院与爱奇艺总结经验、开拓视野,将剧本征集范围扩大到全社会,使“擎光者”影像季成为汇聚灵感与创意及优质项目的孵化热土。欢迎广大青年电影创作人积极参与!
二、活动资源配置
1、初审入围
由主办方制作《“擎光者”影像季手册》,入围作品的剧本梗概、大纲、作者介绍将入册并分发至各商业公司及平台;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见面会及大师课,与入围作者进行现场交流。
2、复审入围
由主办方为入围者提供剧本路演指导,并为入围者颁发入围证书。
3、终审获奖
最终甄选出5个优秀作品,由北京电影学院青年电影制片厂与爱奇艺共建专家资源库,并为每个作品匹配专业指导教师和孵化团队进行商业孵化,孵化成功的项目将在平台播出。
(最终在平台播出的项目数量由北京电影学院青年电影制片厂与爱奇艺联合评定)
三、2021征稿主题
题材:青春热血;
主题:积极、阳光、向上、传播正能量;
类型:不限(不包括动画电影类型)。
四、征稿对象
1、专业组
2、业余组
中国境内影视专业院校在校生、校友,社会人员均可参评,无毕业年限及作者年龄限制。作者根据自身情况挑选组别报名,不允许兼报。
五、征稿原则
1、所有作品需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艺术观。
2、所有作品必须遵循中共中央宣传部相关电影及网络视听节目制作要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具体版权要求见本启事第九条)。
3、原创与改编均可,改编必须征得原创作者同意。
4、若应征剧本为联合创作,需征得联合作者同意。
5、提倡以年轻人视角进行叙事,作品应具备较高的商业潜质,并具备转化为影视作品的可操作性。
6、鼓励作者关注现实、感悟生活,脚踏实地的创作出类型鲜明、构思巧妙、艺术创新的优秀作品。
7、倡导题材多元与类型覆盖,特别欢迎进行类型化探索的作品积极投稿参评。
六、具体征评环节与时间安排
1、剧本征集信息发布时间:2021年6月23日;
2、剧本投稿起止时间:2021年6月23日—2021年10月1日;
3、剧本评选时间:2021年10月-12月;
4、“擎光者”影像季终评及颁奖仪式:2022年1月。
七、投稿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10月1日19点报名截止,以征稿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2、仅接收邮箱报名,无其他报名方式。
3、征稿邮箱:qingguangzhe@bfa.edu.cn
八、投稿材料要求
1、请参评剧本的作者填写《报名表》,表格可到北京电影学院(http://www.bfa.edu.cn)下载。一份报名表只适用于一个剧本的提交。
2、应征材料需附有300-500字故事梗概、3000-5000字大纲、人物小传。参评请提供完整剧本。应征剧本须具有完整的剧本架构、符合剧本的篇幅长度,凡大纲、素材、创意、故事、梗概等文字过于简略的稿件以及小说、散文等其它体裁的稿件,均不予参评。
3、作者本人(及联合作者)签署《剧本原创性承诺书》及《剧本版权许可协议》,作者本人(及联合作者)签字后拍照或扫描,并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原件需自行保存至比赛结束。
4、为保护作者的著作权,请作者提供参评作品的版权证书,拍照或扫描。
5、如作者对剧本项目已有明确规划,可附PDF格式的项目策划书,并以“《项目名称》策划书”命名,与以上投稿材料一同投递。作者如有创作经历,也可将成片形成百度网盘链接与以上投稿材料一同投递。
请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至剧本征集信箱:qingguangzhe@bfa.edu.cn
请务必在电子邮件的标题栏注明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邮件名称格式统一为:2021“擎光者”影像季+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请勿重复发送同一剧本。
6、报名剧本中,除封面以外,不得出现作者名字等信息。
7、报名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除项目策划书外,其他所有报名材料,包含故事梗概、人物小传、大纲、剧本正文,均需按照报名文件添加在同一份WORD文件内,不接受私自改写材料格式,请严格按照报名材料要求提交;除项目策划书外,其他所有报名材料,包含故事梗概、人物小传、大纲、剧本正文,均不接受WORD以外的其他任何文件格式,否则报名视为无效。
九、版权要求
1、参评作品应为未转让版权的剧本,应征作者须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如系改编自他人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当事人书面同意材料。
2、如果来稿被发现属于抄袭、部分抄袭,或来稿者的改写、改编行为未能获得原著作者(继承人)或其他著作权拥有者的法律授权,主办单位将取消来稿的参评资格。
3、如系改编剧本,为版权明晰起见:
(1)改写、改编已不在伯尔尼公约和中国著作权法保护年限(年限即原作者、包括联合作者去世后50年之内)的任何原著作品,需注明原作品名与原作者名、并附原著作品(或复印件)一份;
(2)改写、改编仍然在伯尔尼公约和中国著作权法保护年限之中的作品,投稿时须提供原著作者(或著作权继承人)的改编授权书、原著作者(或著作权继承人)的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电话和电邮)以及原著(或复印件)一份;
(3)如改写、改编的原著作品著作权属于其他个人、法人,则改编作品需提供该个人、法人的改写、改编法律授权书。
4、所有参评剧本,需由作者在报名阶段与青年电影制片厂统一签署《剧本版权许可协议》,否则视为放弃参与评审资格。《剧本版权许可协议》将在收到报名表后经由剧本征集邮箱与作者联系签订。《剧本版权许可协议》自作者收到初审入围通知之日起生效,版权有效期2年。
十、特别声明
1、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2、投稿不符合投稿材料要求、材料格式要求及缺少必要材料,均不予参评,不另作通知。
十一、其他事项
对本次征集活动有任何疑问的,北京电影学院青年电影制片厂、北京电影学院校友会(理事会)办公室、爱奇艺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次征集活动给予必要的说明和解释。
青年电影制片厂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电影学院校友会(理事会)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