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正式成立“网络表演(直播、短视频)经纪机构委员会”,并发布《网络表演(直播、短视频)经纪机构行业自律倡议书》。倡议书提出,网络表演(直播、短视频)经纪机构要自觉抵制拜金、审丑等不良风气;建立签约主播的准入和管理机制,做好岗前岗中培训;经纪人员要持证上岗,建立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以及经纪人员“失信名单”;不为未成年人提供经纪服务,所有内容制作环节严控未成年人参与。
网络表演(直播、短视频)经纪机构委员会正式成立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正式成立“网络表演(直播、短视频)经纪机构委员会”,并发布《网络表演(直播、短视频)经纪机构行业自律倡议书》。
扫一扫进入移动端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