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经纪公司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规范演出经纪行为加强演员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包括从严格主体资质管理、规范演员从业行为、加强演出活动监管、做好粉丝正面引导、共建良好演出生态等5个方面内容。 在严格主体资质管理方面,《通知》要求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将从事演员签约、推广、代理等营业性演出经纪活动的演员经纪公司、工作室纳入演出经纪机构管理,明确相关罚则。严格执行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制度,从事营业性演出经纪活动的演员经纪从业人员,应当通过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取得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在规范演员从业行为方面,要求演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德艺双馨的文艺工作者。压实演员经纪公司、工作室以及演员经纪从业人员对演员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演员自律自查工作制度。 从事未成年人签约、推广、代理等演出经纪活动的演员经纪公司、工作室,应当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依法保障其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权利。严禁以招募“演艺练习生”等名义,灌输未成年人所谓“出名要趁早”等错误观念,误导未成年人价值观,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加强演出活动监管方面,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依法加强演出活动的内容管理,树立正确审美导向。对演出经纪机构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明确要求其配合行业监管、履行依法纳税义务等管理要求。同时,对演出活动内容违规以及假唱等行为,明确相关罚则,进一步加强监管。
在做好粉丝正面引导方面,《通知》要求演员经纪公司、工作室加强对粉丝应援行为的正面引导,做好演出现场管理,不得组织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会等活动,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正常观演之外的应援消费,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