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病逝18年,依旧被哥哥和母亲当成“摇钱树”;反倒是她多年未见的外甥终于出现,这是对她在天之灵最大的告慰。
哥哥:70岁与年轻女子亲密逛街
12月3日,梅艳芳的哥哥梅启明出面向电影制片公司索赔,而且他很聪明,索赔的理由是“侵犯了商标权”——好像他的妹妹只是一件商品,没有半点亲情可言。
梅启明能做出这种冷血之事,毫不意外。在梅艳芳去世的第4天,他就和妈妈跑去向刘德华要钱了。一番撒泼打滚之后,发现骗不出钱,干脆就把刘德华大骂一顿,然后开始千方百计地争夺遗产,甚至把梅艳芳生前穿过的内衣内裤都拿出来拍卖,言行之冷血卑劣,令人心寒。
梅艳芳在去世之前,已经为家人安排好一切事宜,遗嘱中将两处物业赠送给好友刘培基,成立信托基金管理自己的遗产;每月向母亲覃美金发放7万元的生活费;供她二哥的两个女儿、姐姐的两个儿子读书至大学毕业;其余全部用于公益事业。
7万元的生活费放到今天,依然是普通人难以达到的水准,但覃美金和好吃懒做的梅启明始终盘算着,要把全部遗产都拿到自己手中。
他们居然把过世的梅艳芳告上法庭,不仅要求提高自己每个月的生活费,还要求刘培基归还梅艳芳赠予的两套房产。
因为遗嘱清晰明了,他们理所当然地败诉之后,居然把梅艳芳生前穿过的内衣内裤都拿出来拍卖,可谓完全丧失了人性,好在梅艳芳的粉丝们仗义出手,才不至于让梅艳芳“颜面扫地”,引发更多的荒唐之事。
之后的十多年间,覃美金和梅启明一边享用着生活费,一边继续争夺遗产,借口举办寿宴,一次次要求法院提高生活费;更过分的是,多次向曾志伟、陈弈迅等梅艳芳的生前好友要钱,能骗多少算多少。
今年8月,近70岁的梅启明还被拍到与一神秘女子十指紧扣逛街,而梅启明的太太对于此事予以默认,正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外甥:妈咪、姨姨,我永远以你们为荣
梅艳芳与姐姐梅爱芳感情深厚,也是唯一真正懂她、爱她的亲人,可惜梅爱芳于2000年去世,梅艳芳当时答应姐姐,会尽心照顾当时只有7岁和5岁的一对外甥:潘文皓及潘进皓。
梅爱芳的丈夫潘立德在丧妻后,带着骨灰和两子离开了伤心之地,梅艳芳也自此与外甥失去了联系,数载寻亲都毫无消息,直至她临终前,依然是她的一大遗愿。
电影《梅艳芳》上映后,失联多年的潘文皓终于出现,他今年已经28岁,在加拿大生活,发文表示已经看过两次《梅艳芳》,数不清流了多少次眼泪。想对自己的母亲说:“妈咪,虽然你不可以看住我同细佬长大,但是我知道你在天上一直照顾我。我好似有着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困难和挫折。”
他对一直寻找自己的阿姨梅艳芳表达了怀念和追思:“姨姨,你将你的生命奉献在舞台、音乐和你的歌迷,无论如何,我都希望你可以感觉到满满的幸福,我看到还有那么多人在支持着你、想念着你,我真的真的很感动。希望大家可以跟我一样,继续把她们放在心里,同时怀着对生活积极乐观永不放弃的态度,凭着信心去过生活。妈咪、姨姨,我永远以你们为荣。”
不难看出,梅爱芳的丈夫潘立德将两个儿子抚养得很好,他们深怀感恩之心和对母亲、阿姨的思念和尊敬,勇敢乐观地生活着、努力着。
对比视财如命且冷血的舅舅和外婆,或许远离他们才是正确的选择。
电影公司:一切交给法律
针对梅启明的指控,电影制片公司回复:“《梅艳芳》从筹备到现在,公司一直有法律团队跟进处理相关法律问题,并在合法的基础下进行了电影的制作,现在已经把这件事交由法律团队处理,当下不作任何回应。”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覃美金和梅启明的“光荣事迹”,一家成熟的电影公司怎么会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宁愿相信是梅启明想靠着亡妹,再捞一笔!
结语:好人不长命
梅德明、梅爱芳、梅艳芳全部死于家族遗传病,他们的母亲覃美金今年已经98岁高龄,依然对女儿的遗产不死心;2015年,梅启明被查出大肠内长有大肿瘤,也能够逃过一劫——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好人不长命,祸害活千年。
可怜梅艳芳4岁出来卖唱,挣钱养家,甚至被继父逼着拉客赚钱,也从未得到母亲的半点保护;成名后,当了母亲和哥哥几十年的摇钱树;死后,又被母亲和哥哥榨干了最后一丝利用价值。
生前不得清净,死后不得安宁。天若有灵,希望梅艳芳下辈子投胎一个好人家,弥补这一世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