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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影局等六部门发文:防范“假影视基地真地产”现象

3月1日,国家电影局于官网发布印发《关于促进影视基地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并指出要准确把握影视基地的产业定位,以服务影视创作生产为核心

3月1日,国家电影局于官网发布印发《关于促进影视基地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并指出要准确把握影视基地的产业定位,以服务影视创作生产为核心,打造影视精品力作,合理控制影视基地配套产业规模,防止变形走样,严防借影视基地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

《意见》指出,近年来,各地先后投资建设了一批影视基地,出现了盲目发展、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借机搞房地产开发的情况。因此,要合理规划布局,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区影视产业发展水平和比较优势,严格科学论证,统筹研究影视基地项目的数量规模和选址布局。在影视基地周边,合理规划酒店、餐饮、交通等服务设施建设,控制与影视基地无关的住宅、办公楼等项目。在影视基地内部,配套商业设施应主要用于服务影视拍摄制作相关人员。同时,严控影视基地建设和管理运营主体在基地周边捆绑开发建设住宅、办公楼等房地产项目,不得通过调整规划为影视基地项目配套房地产开发用地。对拟新增立项的影视基地项目要严格把关,防范“假影视基地真地”产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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