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晚,国家电影局于官网发布《关于促进影视基地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对为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提供拍摄、制作等专业化服务的园区提出发展指导。
《意见》指出,近年来在影视基地建设发展中出现了盲目发展、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借机搞房地产开发的情况。对此,国家电影局要求影视基地坚持突出主业。合理控制影视基地配套产业规模,防止变形走样,严防借影视基地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
《关于促进影视基地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图片来源:国家电影局官网
这不是国家部门第一次发文,强调影视园区和房地产之间分界。2018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曾发布《关于规范主题公园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严控主题公园周边的房地产开发,不得与主题公园捆绑供地、捆绑审批。
近年来,多地政府出台政策扶持影视基地建设,影视拍摄基地、主题乐园、电影小镇等实体项目受到青睐。上海、山东、浙江、厦门、扬州等地方政府都曾出台政策,支持影视拍摄基地建设。
然而,影视基地建设总是与地产生意牵涉不清。例如,2021年之前热衷于实景娱乐的华谊依托公司影视资源,在多地兴建文旅项目,旗下电影小镇涵盖影视制作基地、主题公园等多种功能。
尽管华谊实景娱乐负责人秦开宇曾公开否认“地产化”,表示“我们不会从事房地产项目”,但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中期,华谊旗下多个实景项目均对外公开销售商品房。例如,华谊较早开发并投入运营的观澜湖冯小刚电影公社,其与地产商合作的观澜湖项目问鼎2014年海口地区“销售冠军”,总销售额达到8.25亿元。
观澜湖新城项目官网截图
影视基地建设吸引了不少头部公司的目光。万达、华谊、光线等电影公司,融创、恒大等地产公司都曾涉足这一领域。
影视基地成本高昂。以青岛东方影都为例。据万达集团官网,东方影都总投资额高达500亿元,规划52个高科技摄影棚,外景地占地60公顷。
但东方影都背后不仅有万达的身影。2017年,融创中国632亿收购万达76个酒店、13个文旅项目,其中就包括东方影都。双方联合公告称,所有文旅项目仍保持万达品牌和原有规划内容,万达仍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
高投资之下,影视基地也在探索多元化营收方式。华谊兄弟研究院曾盘点过中国影视基地的盈利模式,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场租费、发展旅游业、发展影视主题公园、政府补贴等。
分析指出,场租费是最传统的收入渠道,随着影视基地数量增加和同质化加重,单纯依靠场租费盈利几乎成为不可能。影视业带动旅游业或可带来可观收入,横店影视城约80%的收入来自旅游业而非场租费。影视主题公园则是影视基地近年来转型的方向。
本次发布的《意见》继续表示了对影视基地发展的积极态度:鼓励影视基地做优做强。确定一批国家级重点影视产业基地(园区),从资金、政策、业务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青岛东方影都。图片来源:融创文旅官网
据《2021中国影视基地(园区)发展报告》(下称《报告》),截止去年年底,全国专业化的影视基地有230家,其中大约50家比较活跃;占地面积超过1平方公里的园区约有20家;影棚超过10个的基地约有10个。
从地区分布来看,全国有333个城以及上4个直辖市,其中138个城市都有园区基地,覆盖了达41%。长三角和京津翼聚集效应比较明显,在经济文化较为发达、交通较为发达的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园区数量较多。
《报告》指出,尽管影视基地数量较多、覆盖率较高,但对于整个行业来说,当前影视基地存在诸多阶段性问题,包括各项标准缺乏、新基建的应用堵点较多等。
影视基地未来向何处发展?本次发布的《意见》将提高科技含量列为影视基地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提出大力支持虚拟数字拍摄、云计算、云存储、人工智能、5G协同制作等新技术推广应用,充分利用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成果,切实提高影视特效制作水平。
强调影视基地聚焦主业之外,《意见》同时要求,对于未经影视主管部门许可或者备案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摄制活动,各影视基地一律不予接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相关剧组提供拍摄制作服务。影视基地如发现剧组违规拍摄制作影视作品等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影视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