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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公司擅用赵丽颖肖像做广告被罚6.9万余元

4月19日报道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青岛赤燊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以及发布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被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9万余元。

4月19日报道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青岛赤燊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以及发布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被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9万余元。

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未经赵丽颖及其工作室同意,在其广告宣传册及包装袋上印有赵丽颖头像并载明“影视剧《李卫当官》(主演赵丽颖)携手助力小糖沫沫品牌”字样,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对其罚款1.9万余元;此外,当事人通过广告宣传册向加盟客户宣传“盈利模式”注明收益及高利润等,违反《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对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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