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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对演员等文艺从业人员开展法律培训

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印发《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规划》明确:“健全导演、编剧、制片人、演员、经纪人等文艺从业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培训。”

1月10日,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印发《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规划》明确:“健全导演、编剧、制片人、演员、经纪人等文艺从业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培训。”

通知

组织开展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建立文艺创作人员到基层“下生活”制度,从人民的伟大实践和丰富多彩的生活中汲取营养,不断增进人民情感和创作积累。围绕电视剧、网络剧片拍摄制作流程,加强摄影、录音、美术、服装、化妆、道具、烟火、置景、灯光、特效等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和职业教育。

此外,在统筹做好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对于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 通知里提到了两个专项:

文艺名家项目

聚焦创作生产优秀视听作品这一中心环节,通过扶持重点作品、组织考察采风、举办高级研修班等,着力培养一批造诣高深、成就突出、影响广泛的杰出编剧、导演、演员等高层次创作人才,支持其承担重大课题、重点项目、重要演出等活动,助推文艺创作从“高原”迈向“高峰”。

新时代青年视听文艺骨干培养计划

积极发现、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潜能巨大的青年编剧、导演、演员等文艺骨干。面向青年演员和经纪人开展思想政治、职业素养、法律法规等培训,教育引导相关从业人员强化使命担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德才兼备、德艺双馨的文艺工作者。通过定期组织创作采风、举办高级研修班、举办论坛、组织创作,以及老艺术家传帮带等方式,促进有潜力的青年创作者加速成长,建立一支靠得住、用得上的文艺骨干后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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