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建华
郭建华,是连任四届的全国人大代表、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还是一名基层电影放映员,从青丝到白发,她已在这个岗位坚守了五十年。《放映路上》《电影儿女》等影片的故事原型都是她。
今年是郭建华代表第17次带着家乡的花生参加全国两会,她带来的是河南开封市祥符区刚培育出来的花生新品种,“它们将和我的建议一起被带上两会。”
17年以来,郭建华代表积极履行代表职责,围绕丰富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基层普法宣传、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等方面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高质量建议。
与此同时,作为一位基层普法员,郭建华既是检察工作的“观察者”,也是“参与者”和“记录者”,及时与检察官们交流对新政策、新法规的理解和感悟也是郭建华代表十分热衷的事情。
今年,郭建华代表带来了《关于创新法治文艺精品生产机制的建议》,提出要紧盯社会热点、围绕敏感话题、抒解民生困惑,多做凝心聚力、打气鼓劲的工作,多创作优秀作品。
01
“群众获得感”是最重要的评判标准
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来自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作为检察工作的观察者、参与者、记录者,在郭建华代表心中,评价案件办理质效有很多个维度,“群众获得感”是最重要的评判标准。
“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只有坚持为民初心,才能以人民满意为出发点、落脚点。在具体案件中,检察官应杜绝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郭建华代表说,检察机关要在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中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确保每个人都能在法律面前得到公平对待。
检察机关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检察机关应继续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实为人民司法,是新时代新征程法律监督工作面临新形势作出的必然选择。在郭建华代表看来,检察工作不是冷冰冰的逻辑推断,更是对人民群众深厚情感的回应。法律的温度就应当体现在日常办理的每一起普通案件、每一个实实在在的人上。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只有设身处地地换位思考,才能让人民群众体会到最大的司法善意。
“检察官看到的不应只是卷宗里冷冰冰的名字,更应该去关注卷宗背后一个个真实的、鲜活的、有血有肉的人。”郭建华代表建议,检察机关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准群众诉求,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机制,积极推进司法救助、诉源治理等工作,以各种模式使检察工作更加贴近群众,及时响应和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提高司法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02
创作更多反映法治工作、
法治生活的优秀电影作品
问起她的履职建议,郭建华代表说,作为一名电影工作者,同样也是一名基层普法员,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在审议最高检工作报告时,她提出加强法治题材影视剧创作、弘扬英模精神的建议。最高检专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并将有关情况对她作出具体汇报。
今年,郭建华代表建议,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引入优势文化资源,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深入基层一线,参与法治题材艺术采风实践,引导创作更多反映法治工作、法治生活的优秀文学艺术作品。要注重开发已经向社会公布的典型案例,进入影视剧创作环节,用影视作品向广大群众以案释法,发挥二次传播或多轮传播的效应。要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成效较为突出,特别是检察机关的未检工作可圈可点之处较多,应加大这方面题材的影视化,充分发挥影视作品的普法作用。
她希望电影人紧盯社会热点、围绕敏感话题、抒解民生困惑,多做凝心聚力、打气鼓劲的工作,多创作优秀作品。